重复:一把影响学习的“双刃剑”

时间:2023-11-25 23:19:03

人们进行学习的方式多种多样,“重复”就是其中之一。相信每个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一遍遍地跟着标准录音来朗读某个外语单词以学会它的发音,或一次次对着墙面击打网球来学会合适的击球动作。重复,无疑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学习活动,而且也十分有效。

不过,重复有可能让我们学会或巩固某件事情,也有可能导致坏习惯的产生。如果我第一次听到的就是不正确的发音,那么一遍遍地重复只会给我留下错误的发音习惯,以至于我很难再学会正确的发音方法;同样,如果我最初学会的是不正确的挥拍方式,那么即使我对着墙面练习成百上千次,也无法掌握正确的击球技巧。显而易见,在这些情境中,我一开始就已经走入了误区,重复只能使我错得越来越深,它阻碍了我学会真正想要学习的东西。

重复:一把影响学习的“双刃剑”

那么,实践活动的重复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将我们引向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又在何种情况下只能导致坏习惯或者根本不会发挥作用呢?我认为这个问题仍然可以结合我们的痕迹理论来进行探究。

对于最后一种情况,即重复的实践活动没有发挥作用,苛勒利用黑猩猩做的实验是一个很好的讨论对象。在实验中,苛勒在关着黑猩猩的笼子中放了几只箱子,并将香蕉悬挂在笼子最上方。饥饿的黑猩猩想吃香蕉,但是受限于高度而无法摘取。在反复尝试之后,黑猩猩发现只要将箱子移到香蕉下方堆叠起来,就能爬上箱子并达到摘下香蕉的目标。在较长的实验时间中,黑猩猩不断重复着这类行为,但是我注意到它的行为并没有表现出进步。在实验快要结束的时候,黑猩猩依然只会将箱子简单地堆叠起来,而不考虑它们的结构和稳定性,正如在它最初发现这个方法时所表现出来的那样。能够摘到香蕉,更多的是由于黑猩猩灵敏的身手和迅捷的速度,而它堆叠起来的箱子始终摇摇欲坠、趋向倒塌。我不由得要问,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前面操作留下来的痕迹没有使后面的操作得到改进呢?同样是重复某种实践活动,为什么黑猩猩堆叠箱子的结果与我进行打字练习的结果如此不同呢?

倘若只根据结果来思考,显然是不会得到答案的。只有通过痕迹表现出的不同情况,我们才能判定实践活动的效应存在差异的原因。在苛勒的实验当中,黑猩猩仅仅能够将一只箱子机械地堆叠在另一只箱子上面,而这种堆叠所涉及的空间关系则与它的行为完全无关,它不会像人类一样思考该如何缔造稳定的结构以使得堆叠起来的箱子不会在短时间内轻易倒塌。也就是说,缔造稳固结构这一要求与在实验中发生在黑猩猩心物场中的过程没有任何关系,也与这一过程留下来的痕迹没有关系,那么即使重复再多次这个过程,痕迹场里也不会有什么东西能够对下面发生的新过程产生影响。

再来看这样一个例子:假定结果A包括B、C、D等几个方面,那么这几个方面就会在达成结果A的过程中体现出来,并留在痕迹系统之中,这就意味着如果后续的活动有所改进,也只会发生在B、C、D等这几方面。然而如果我完成了结果A,在过程中却没有操作C方面,那结果A就不会对C的后续成绩有实际的影响,只会对组成我实际操作的B、D等其他部分产生影响。另外,如果操作C是在我达成结果A的一系列过程中第一次发生的,这个过程的重复就会产生非同寻常的效果。在操作C发生之前,重复对它是毫无影响的,而在它发生之后,重复对于它而言才变得有意义。

由此可见,实践活动的重复对于学习而言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它能够给特定过程的发生提供一种可能性;另一方面,当这个特定过程发生之后,重复就将使它所产生的痕迹加入痕迹系统或痕迹的聚集当中去,从而影响以后的操作。所以说,在这个特定过程发生的前后,重复所具有的功能也是不同的,因此我们不能仅仅通过某种实践活动重复的次数来判定它对学习过程的价值。

迄今为止,我们所强调的都是作为过程的重复,而非作为结果的重复,正如我们强调学习也是一个过程一样,但我想我有明确它的必要性的责任。对此,我们以美国认知心理学的先驱爱德华·托尔曼曾做过的认知地图实验为例,这项实验能够很好地解释结果与过程的不同。在实验中,托尔曼将小白鼠置于一个有三条通路的迷宫之中,通路距离出口的远近各不相同,在托尔曼堵塞不同通路的情况下,小白鼠最终学会了避开堵塞的通路而选择正确的通路到达终点。我认为,小白鼠在一座错误通路都已经被封死的迷宫里学会了沿着正确的通路奔跑到终点,与它在一座错误通路没有被封死的迷宫里找到正确的通路奔跑到终点,是截然不同的,虽然最后的结果看起来一模一样,但是小白鼠经历的过程却大不相同。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如果小白鼠面对的只是一条通往终点的康庄大道,而不必担心走入死胡同,它就不需要做出任何选择;但是当它面对两条甚至两条以上的岔路口时,就必须做出选择。这种选择是在小白鼠学习走迷宫期间发生的,也正是因为处于学习期间,它才具有“选择”的特征。如果小白鼠始终不需要面对选择,那么它将永远也学不会走迷宫。

那么小白鼠学习走迷宫的本质是什么呢?上述过程中有着非常关键的一点,即小白鼠学会了避开错误的通路。这也就意味着小白鼠在走迷宫的过程中犯过了错误,并且学会了避免再犯。对此,托尔曼的论文中曾经这样写道:“在小白鼠能够走出迷宫之前,它犯了一定数量的错误,同时也消除了一定数量的错误。最终,小白鼠学会了不去做某事,从而构建了正确的行为。”故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为了真正学习做什么,我们必须学会不去做某件事,后者的意义是为前者提供可能性。

在迷宫中,当小白鼠第一次跑入死胡同时,它的这个行为与奔跑向其他通路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当它遇到障碍物,便不得不折返岔路口重新进行选择,此时已经进入过的死胡同就拥有了与其他通路截然不同的意义:它是一项选择,而且是一项错误的选择,需要小白鼠在奔跑的过程中进行规避。此时小白鼠所面对的迷宫路线已经呈现出“正确”与“偏离”之分,而不像最初那样混沌一片,并且这种转变并不是发生在小白鼠的奔跑过程当中,而是发生在痕迹系统之中。进入死胡同这件事改变了小白鼠的行为特征,同时也改变了它在迷宫中奔跑这一过程的本质。

通过对托尔曼实验的分析,我们再次验证了之前的结论,即某种刺激情境的重复能够为正确过程的发生提供可能性,而在该过程发生之后,重复又会起到强化的作用。只有在这种情形下,重复的实践活动才是合适的,才能将我们引向正确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