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时,餐桌上的红烧排骨能够聚焦我们所有的注意力,饱餐后,它们的吸引力在我们面前就会大幅下滑,它还是同样的东西,没有质的改变,但为什么对我们的吸引力不复之前?
在这一点上,勒温的需求特征理论可以帮助我们找到答案。当我们产生某种需要且无法得到满足时,如果我们身处的场内出现了一个物体,它刚好具备满足我们需要的条件,便会被赋予一种需求特征。在上述情景中,红烧排骨本身没有发生变化,但是我们以饱食的状态结束了自己晚餐之后,便不会再对食物产生需要,因此红烧排骨的需求特征消失了。
假设我们手中拿着一张待寄出的明信片,邮箱便对我们产生了十足的吸引力,但是当我们把明信片投入其中之后,便不会再多看它哪怕一眼了。邮箱作为我们视觉中的物体,其特质并不对我们的活动负有责任,但它必然与我们的行为建立了一种明确的关系,无论它是红色的还是绿色的、伫立在哪一处街角,这种关系都不会改变。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说,具备邮箱特征的物体,只有在特定条件——即我想要寄明信片或者信件——之下才会对我的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如果我没有东西要寄出,尽管它出现在我所处的场内它依然是一个邮箱,却并不具备需求特征,以至于不会使得我与它建立任何联系。
由此可见,需求特征是外显的,就像能够说明邮箱功能的颜色、形状等,或者红烧排骨的色泽与香气,我们因为这些外显的特征而把它们作为能够满足我们需要的适当物体。我们的活动与自我的需要以及需求特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通常也是外显的,当我们走出家门寻找邮箱时,我们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当我们用筷子夹起红烧排骨时,也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一举动的意义。但是,自我的需要与需求特征之间的关系却是内隐的,当我们肠胃空空的时候,意识不到餐桌上的丰盛晚餐会在我们饱食过后失去它们原有的魅力,在明信片寄出之前,我们也无法准确地了解到邮箱的吸引力只存在于我们寄明信片的意图上。
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需求特征就像物体的颜色、形状和气味一样,以固有的方式留存在物体之上,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但只有在我们具有自我需要的时候,它才会被唤起,并与我们建立特定的联系。
勒温关于自我需要与需求特征之间交互关系的理论也能帮助我们理解这种现象,他曾经这样说道:“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这种或者那种需要’等同于‘这种或那种物体具备对这些或那些活动的需求特征’。”那么如果在具备同种类需求特征的情况下,什么样的物体更容易被人们所选择呢?
让我们再次回忆一下高兹的实验,小鸡在3个月大的时候就表现出对较大谷粒的偏爱,老鼠对向日葵花籽的偏爱也是如此。然而通过观察可以得知,向日葵花籽大小的差异只存在于外壳而非可食用的种子当中,但事实上去掉大外壳要比去掉小外壳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要多得多。如果老鼠有丰富的去壳经验,那它应该偏爱较小的向日葵花籽,不过现实却正好相反。由此我们可以做出较有把握的假设,那就是较大的食物具有较强的需求特征,相对而言更容易被自我的需要所唤起。
无论是食物还是其他东西,它们当中一定存在着某种能够说明这种选择的事物,使得我们在进行研究时不必将原因置于动物神秘的本能之中。比如运动的物体是否比静止的物体具备更强的需求特征,散发气味的物体是否比无味的物体具备更强的需求特征等等。
回到勒温关于自我需要与需求特征之间交互关系的理论,虽然他使用了“等同于”这种说法,但我们应该明白,在一般情况下,自我的需要与物体的需求特征并不是在同一时刻产生的,物体的需求特征只是在自我产生需要的那一刻被唤起。那么有没有需求特征会产自于与自我需要相脱离的场物体呢?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假设我们正在休息,这时电话铃却丝毫不留情面地响了起来,即使我们并不想服从它的召唤,也会充分体验到它的要求。很显然,电话铃声之所以会成为一种信号,是因为它自身具备了某些需求特征,从而使得它适于表现出特定的意义,譬如它的强度、突然性和重现性。它们不是由自我的需要或环境场内的刺激所直接引起的,而是由场物体引起的,并借此引起自我的注意,对自我产生影响。诸如此类的需求特征,便不是源于自我需要,而是产自于与自我需要相脱离的场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