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身心健康,自我价值得到实现的人来说,接下来他要追求的便是令人心荡神游的幸福人生,它使我们了解到,幸福不仅能给我们带来情感上的欢愉,还能使我们发现人生的真正意义。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心理中的某些因素却一直阻碍我们获得这种幸福体验,我们姑且把它称之为存在性认知,这种认知使我们的行动能力直线下滑,它对事物采取消极观察和不干预的态度,是一种放任的自由。这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并不会对我们产生太大影响,但大自然处处充满了危机与不确定性,届时,这种影响就会被不断放大。大自然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有存活的权利,包括一头狮子、一只蚂蚁,甚至是我们看不到的各种微生物。所以,冲突不可避免,存在性认知呼吁我们要和狮子和谐相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和谐相处”是不可能的,这时候,自我超越的力量会促使我们杀死狮子,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自我超越包含在追求幸福人生的总目标之中,它本身又包括两个方面,即和谐与斗争。存在主义者们对和谐太过于专注,因此忽视了人在成长过程中必须遇到的斗争。
自我超越体现了一种最高层次的需求,这在特定的社会或环境中才可以实现,自我超越的人的潜能会得到充分的发挥,可以集中全部精力来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在目前所处的社会中,能够自我超越的人并不多。不过,现实也给我们提供了不少自我超越的案例,就像一位成就巨大、赚到了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于是买了一座小岛的科学家,他在岛上建了一座豪华别墅,和自己的家人住在那里,每天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研究自己喜欢的事物。
很多人曲解了自我超越,以为这就是放任自由,其实两者有天壤之别,自我超越是在斗争之后才能实现的,就像这位科学家,他必须经过一定程度上的努力与奋斗,才能使自己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相当充盈。
很多心理学家认为,自我超越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它是静止的、不真实的,并且永远无法实现。因为他们认为,自我超越就是超越了所有问题,使人们永远快乐生活的乌托邦。但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
我们可以将自我超越时的实际情况做一次深刻的剖析,在自我超越的状态下,童年的所有缺失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包括童年的阴影,以及那个时候所受到的心理创伤。而且,也能过帮助很多人摆脱生活中的各种精神疾病。如焦虑症、幻想症以及精神分裂症等等。将这些负面因素去除后,他就可以抓住人生中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就像一位科研工作者,不管他处在何种地位,拥有多少物质财富,只要他能够心无旁骛地将心思放在他所喜欢的事情上,并且不被任何问题所阻挠,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他做到了自我超越。
在自我超越之前,会有一种趋势来牵引。例如,在任何可以解决人类社会重大难题的科技产品问世之前,有些人总会产生一种坐立不安的感觉,这是缺陷所引发的茫然失措。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自我超越的前奏曲。
“爱”在自我超越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爱可以促使我们对于所爱对象产生更加深刻的认识,它与迷恋不可分割,另外,还要加上关怀的属性。通过这些因素,相爱之人可以看出彼此的优缺点,这一点是旁观者无法做到的。
自我超越颇有哲学寓意,因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我超越并不是自己一个人达到这种状态或者成功,与此同时还要做到成就他人,因为,自己取得的成功可能并不长久。举个例子,非洲有一个非常有钱的富翁,他每天吃喝不愁地幸福生活,可以做任何自己喜欢的事情,他的确达到了自我超越。但是,他却是一个相当自私的人,他从不去帮助任何人,而是守着自己的财富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有一年,发生了自然灾害,饥饿的人们开始到处争抢食物,进而引发暴动,人们发现了富翁的豪宅,他们闯进去抢走了富翁的全部财产,将家中存储的食物洗劫一空,而富翁本人也被众人烧死。
这个故事并不是危言耸听,它影射出了诸多社会现实。那么,自我超越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一定要无私地帮助别人呢?这自然是有标准可循的,如果自己的物质财富匮乏,帮助别人就等于是牺牲自己,这就相当于自我超越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这并没有任何功德的体现。因此,很多国家鼓励人们从关注自己开始,让自己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先丰富起来,因为这样才能给他人树立榜样,达到带动的效果。
这其实昭示了一种矛盾,即对自己忠诚还是对他人忠诚的问题,这两种选择存在必然的矛盾,一个对自己忠诚的人绝对不会做损害自己利益的事情,对他人的忠诚就无从保证。如果我们过分地对他人忠诚,便意味着我们丧失了鉴别能力,对于法官、警察等司法工作者来说,过分的忠诚和容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当然,病人对待主治医生,孩子对待父母,夫妻之间就必须要忠诚,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过,在分析的过程中,也会出现难以抉择的情形。例如,绝大多数心理医生对自己的病人都会相当宽容,他们拒绝采用任何惩罚性的活动。但是,他们对待下属却不一样,他们很少帮助下属改正错误,而是简单地惩罚甚至是解雇。而且,地位越高的人,遇到这两种选择的几率会更大。
有时候,自我超越是为了一个终极价值,而每个人的终极价值都不尽相同,甚至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一直为了终极价值不懈努力。就像一位已经自我超越的律师,他每天的工作非常辛苦,却依然乐此不疲。当别人问他原因时,他会说:“我只要看到有人被欺骗,就会非常愤慨,就想为他讨回公道。”由此可见,公平对他来说就是终极价值,但他却无法明确地表述出来。
当我们在研究已经达到自我超越的人时,会发现他们的正义感相当强,对比身心健康的普通人来说,他们对某些事表现出了相当大的热情,并且具有积极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决心。
有人说这是鲁莽,但是,倘若对一切事物反应平淡,那便意味着没有同情心,就像一个只会进行逻辑思维的机器,对于实现整体发展非常不利。看到有人受伤,自我超越的人会毫不犹豫地上去帮忙,而其他看似身心健康的人却会因为诸多顾忌而放弃施以援助的想法。所以,自我超越并不是意味着放任自由或者顺其自然,而是一种积极勇敢的人生态度,一种将潜力无限发挥的行动模式,它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幸福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