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说女子的经济独立,用什么方法才能得到完全的保障,而在保障之际,因为同时要照顾到她生儿育女的特殊义务,社会全盘又应该负多少责任,这些,从我们目前的立场看去,都还是次要的问题。但目前的运动,确实是已经走上这个方向,是可以无疑的;前途细节目的安排,须如何而后可策万全,叫我们放心得下,也毕竟是余事。所以我们姑且把经济独立的一点结束开去,进而直接讨论女子责任心的发展对于性道德正在发生什么影响。我们但须把一般的与比较显而易见的部分约略提到,也就够了。
道德的责任心一经开始活动以后,第一点和最显而易见的一点要求是:我们得充分接受性关系的真实性,唯其真实,所以丝毫不能玩忽,不容假借。在以前,因为道德上不负责任,经济上不能独立,女子往往受环境的威胁利诱,把她毕生在生物学上最关紧要的一件事实,误认为无足重轻,可以狎弄;设或不然,再狡黠一些的,又不惜借重这一件事实,以为奇货可居,凭了它,可以和别的女子争妍斗宠,可以玩男子于股掌之上,男子虽自以为优胜,到此,也就不能不暂时低首下心,拜倒石榴裙下。这两种态度,一侮狎,一骄倨,都是错误的,都没有能尊重性的真实性。英国文学里,最伟大和最有代表性的那本小说描写到它的男主角的时候,说:“在他的引为和个人的荣誉有关的原则里,‘加仑脱瑞’(Gallantry)(就是对于女子的一种特殊的尊重爱护),也就是一条,有人要向他挑战,叫他爱一个女子,那他就不能不爱,好比有人向他挑战,叫他摆擂台一样,因为这才是英雄本色呀”;他那时候已经有一个十分心爱的女子,这女子后来也果真嫁了他,但有一天在化装舞蹈会上遇见了一位贵妇人,他的英雄本色就逼着他出来和她周旋,把她迎接到家里过夜。 所以要是一个女子完全在姿色风情上用力,而同时又有可以把一切责任推在男子身上的自由 ,那她就很容易做一个诱奸的主动人物,而借此唯一的机会来表示她的独立与权威。至于男子的一方面呢,他那种谬误的“荣誉”的见解,即所谓“英雄本色”的见解,既已喧宾夺主似地把自然的责任观念驱逐一空,便几乎什么事都肯做。只要美人吩咐得出,英雄便做得来。相传美人在看武士与狮子斗的时候,狮子已经上场,而美人的手套忽然掉进圈子里去,美人就吩咐英雄去捡,手套是终于扔了上来,而英雄却一去不返。据说他向她扔手套的时候,脸上那种瞧不起她的神情才难看咧。这就是所谓“加仑脱瑞”,对于女子的一种特殊的尊重爱护;上文所提的那本小说,汤姆·琼斯(Tome Jones)便是在这方面最善于描写的。在一个女子不负道德责任与不能经济独立的社会制度里,“加仑脱瑞”是一种必然的产物,它和比较原始的时代以及近代的两性平等观念,是完全相反的,它和自然的两性间两相爱悦、彼此调情的共通的习惯,也根本上有冲突。
一旦女子能自己制裁她的性生活,并且知道此种制裁的责任绝不能挪移到男子的肩膀上去,从那天起她对于男子的性生活,也自会间接发生影响;以前总是男子影响了她,现在该是她的机会来影响男子了。至于此种影响大体上究竟取什么方式,现在还不敢预测。有人以为那情形也许和以前的恰好相反,以前男子既出钱买妻,并且一定要买到原货,即婚前的贞操,从今以后,也许有钱阶级的女子可以买丈夫,同时并且一定要拣童身的。 但这种看法,未免太浅薄得可笑了。我们要知道,就女子的心理而论,天真烂漫、守身如玉的男子,对她们是没有吸引力的,不但没有吸引力,并且很有理由可以教她们猜疑到此种天真烂漫的根据,如发育不全与天阉之类。 但话虽如此,至少有一点是可以预料的,就是,女子对于丈夫在婚前的种种,她要追问的时候,不免比以前要细到、要认真。恋爱的艺术是应该由男子发动的,女子的天然倾向之一,是要求男子对于这种艺术先得有相当的准备,但无论此种要求如何强烈,她至少会知道,从妓女那边得来的准备绝不是最适当的准备。讲到娼妓制度,我们在另一篇文章里已经加以讨论 ,我们知道它也是一种不负性道德责任的东西。它和性道德责任的不相匹配,可以说是和父权支配下的婚姻到底没有什么分别,父权支配下的婚姻制度和娼妓制度原是两个共存共荣的东西,宜其在这方面的性质也相同了。娼妓的制度,无论它间或对于女子有过什么贡献,归根结底是男子的要求所造成的。男子说,一部分的女子应该安放在一边,专作满足男子性欲之用,其余的一部分便该在禁欲主义的原则之下,培植起来,到了相当时期,便有权利可以在治家、生育等方面派到用处。这样一个安排的方法,假若我们不用个人责任的眼光来看,自然也不能算坏,几千年来,虽屡次受种种势力袭击,始终能站得住,也足证它是一个十分妥当的安排方法。但同时也承认它和文化的段落以及社会的组织有连带关系,文化有进境、组织有改变以后,它也就不能继续维持了。一个民治主义的文化,对于一切阶级的人物,不分男女,都指望在经济上能独立,在性道德上能负责,在这样一个文化里,这种安排就不大配称了。对于这一层事实,女子也许要比男子开始了解得快些。
又有人以为高度的道德责任心发达以后,女子那种以真作假以假作真的习惯,就行不通,而经济独立以后,她的矫情与夸大也就无所用之;这些原是弱者的一种自卫的心理工具,当初虽不无存在的理由,以后是可以无须的了。讲到这一点,我们得小心,稍有不慎,我们的话就难免不公允。我们要知道,在性的范围以内,处弱者的地位的,往往也是男子,而男子也就有他的自卫的心理工具,初不仅女子为然。承认了这一点,我们便不妨进而推求女子在这方面的矫揉造作究竟发生了些什么结果。几千年以来,男子对于女子的种种误解,其实就是她们这种矫揉造作的自卫行为所产生出来的。男子因为不明矫揉造作的道理,遇到女子有此种行为时,不是不理会,便是太认真,不知道不理会固然不是,太认真也有错误。女子的性的行为本来是够曲折的了,再加一些造作的工夫,于是便使男子如入五里雾中,越发不可捉摸。英国的日记文学家庇泼士(Pepys)便是这样一个男性的代表人物,他对于男子心理上的种种罪恶,也能很老实、很活泼的表现出来,他在他的日记里就记上这样的一件事。有一天他去看马丁夫人,马丁夫人的妹子桃儿出去买一瓶酒,回来的时候,满脸是气,为的是有一个荷兰人把她挤到一间马厩里,把她推了一跤,又把她向空抛着玩儿。庇泼士自己和桃儿很熟,时常和她动手动脚,所以就觉得奇怪,以为桃儿对那荷兰人的生气是“世间女子虚伪成性的最好的一例了”。 原来庇氏以为一个既可以与一个熟识的男子逗着玩,就不妨和任何不相干的男子有同样的行为,甚至于一个醉汉的粗手粗脚,也在不应拒绝之例。这也未免太糊涂了。
庇泼土的糊涂,就正坐太过于照顾男子的权利,而太过于假定女子是一种虚伪成性的人。但女子的矫揉造作,究竟有多少事实的根据,倒还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假使此种品性是根深蒂固的话,岂不是前途讲求道德的责任的一大障碍。犯罪心理学者如朗勃罗梭(Lombroso)与弗瑞罗(Ferrero)以为女子的矫揉造作“差不多是一个生理的”现象,他们还举了不少的理由来充实这个结论。 以前的神学家也殊途同归地得到了同样的一个结论。教父戈瑞(Gury)说:“一个听取忏悔的话的人,对于女子的话,切不可立刻相信,因为女子有撒谎的习惯倾向。” 这种说法是很普通的,无论女子方面有多少人一向不撒谎,一般人的印象总以为撒谎的倾向是女性的一个特征似的。假若这倾向确有事实的根据,那么,我们应当知道,它一大半是女子受拘束抑制后的结果,拘束一去,压迫一去,这种倾向也就会跟着消灭。但假若同时真有一些“生理学”的根据,而和羞涩、易感性、同情心一类女子的特性有些因果关系,那么它就不会有消灭的一天,因为这些特性是有先天的基础而万万不能改变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最多我们只能希望道德的责任心一经发达以后,可以加以限制,使不致畸形发展,而叫人无从辨认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