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在为纽约赫克歇尔基金会做一项工作,工作中琼斯夫人对9个刚刚学走路的孩子进行了观察。从每天的清晨7点开始,那时他们刚刚醒来,然后持续到晚上7点他们上床后为止。观察过程中,琼斯夫人对他们的任何活动都不参加,只是每天都跟着他们,细心观察哪些事情可以引起孩子们发怒。除了因身体受到伤害外,其他的一切能够让孩子发怒或是挣扎的活动,都被看做是发怒或生气的条件。我们之所以花费很大的经历和时间去做这样的事,只是想弄清楚:为什么在儿童的环境中,我们总是很难确定究竟是哪些因素和事物对儿童产生刺激?如果我们对其有所发现和认识的话,就能够将其排除;如果排除不了,我们想探讨一下是否会有一些纠正的措施,可以帮到家长?我们希望可以找到一种合适的方法,帮助众多家庭,为他们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经验教训。
所观察的9个孩子,年龄并不相等,分别是18个月到3岁之间。这些孩子整天生活在一起。经过琼斯夫人的细致观察,发现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激怒儿童的事项,有如下几个方面:便秘时坐马桶;所有物被别的孩子抢去;洗脸;做某事未能成功;穿衣;脱衣;沐浴。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情景能够激怒孩子,差不多有一百件之多。事实上,每一个做母亲的人,都可以从她养育孩子的经历中,举出许多别的例子。例如,小孩子生病,拒绝大人喂药时,家长往往会采取一些“非常”手段强行将药灌下去。
我们在研究类似这些问题时发现,假如孩子身体某器官发生了不测,在这种情况下,就更难进行处理。那些昏昏欲睡的孩子、正处于饥饿状态下的孩子、胃肠不舒服的孩子、患上疝气病的孩子,他们往往表现得更为狂躁不安。而一个在屋子里被关了数日的孩子,也很容易被引发狂躁愤怒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