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重组研究的争论

时间:2024-12-01 23:08:02

1976年夏天,坎布里奇公民委员会还在工作的时候,普林斯顿大学向普林斯顿市当局申请许可建造两个装备齐全可以进行DNA重组研究的实验室。普林斯顿市当局并没有做好作决定的准备,所以就效仿了坎布里奇的做法。他们指定了一个公民委员会来给他们提建议。我们的委员会包括11个公民,我是其中一员。和坎布里奇公民委员会一样,我们努力工作了四个月。和坎布里奇公民委员会不同的是,我们没能做出一个一致的报告。最后,持相反意见的人数比例是八比三,大部分人同意普林斯顿大学的申请,小部分不同意。我们分别写了多数派建议和少数派建议。不过尽管我们意见不同,或者说正因为我们意见不同,在公民委员会做事是我一生中最开心和最有回报的经历之一。那时我们与深刻的问题战斗,我们也因此成了关系牢固的朋友。

我们这个委员会是普林斯顿市民的一个很好的抽样。我们有六个男的,五个女的;九个白人,两个黑人;四个健谈的,七个安静的。我们有两个医师,两个科学家,两个作家,两个教师,一个长老会(Presbyterian)牧师,一个海底摄影师,还有一个退休的女士——一个黑人团体的领袖。华莱士·阿尔斯通(Wallace Alston)是那个牧师,苏珊娜·沃特曼(Susanna Waterman)是那个摄影师,艾玛·埃普斯(Emma Epps)是那个黑人团体领袖,他们是毫不动摇的少数派。从一开始就很明显,这三个人是我们委员会里个性最强的人,也具有最深的信仰。我花了最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认识这三个人,去了解他们反对DNA重组的哲学根源,尝试在他们的意见和我的意见之间找到妥协。最后,我们意识到不可能存在妥协,不过随着达成协议的希望的破灭,我们相互之间的尊重和喜爱变得更强烈了。

市当局对我们这个委员会的委托说得很清楚,我们的建议需着眼于解决随着普林斯顿开展DNA重组实验而出现的紧迫的公共危害问题。委员会的两个医生希望狭义地理解我们所受的委托。由于在日常工作中习惯了在生死之间权衡,对这种遥远的可能性进行冗长讨论,他们显得非常没有耐性。基于正常的医学实践的标准进行判断,他们得出结论说,DNA重组的公共健康危害会被现有的指导方针控制好,而这就是我们这个委员会要说出的全部内容。他们不想浪费时间在更宽泛的哲学问题上。我对这两个医生感到特别同情,他们都是身负巨大责任的忙人,却还要成小时地听一些他们认为毫不相干的曲折讨论。

另一方面,少数派的三人甚至更加强烈地感觉到,对我们来说,将思考局限于短暂的公共健康危害是不对的。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个良知问题。基于健全的良知,他们没法从自己的抉择中排除DNA重组会导致的人类命运这个大问题。我对他们也感到特别同情。在他们的少数派声明中,苏珊娜·沃特曼的最后一句话概括了他们的立场:

因为DNA重组研究及其应用,会对我们这个脆弱而有限的生物圈带来不寻常的深远影响,任何要继续这种研究的决定——如果要继续的话,必须严格基于公众的明智的共识,基于严格的科学数据和民主程序。

艾玛·埃普斯,在我们的一次会议中庆祝了她的76岁生日,她在这份少数派声明中加上了她自己的更加短暂和雄辩的声明:

我的良知告诉我说不,我不想和我的良知作对。而且,我的科学家朋友们说,他们不觉得有任何理由使我必须和我的良知作对。

我很高兴被算作是她的朋友。

最后,尽管觉得从个人或哲学角度,我都更倾向于少数派,但我还是把支持票投给了多数派。我这样做是有法律依据的。从法律角度讲,普林斯顿市当局有权力也有责任限制普林斯顿的任何研究,如果它有可能对公民健康产生危害的话。但是任何公共权威,都没有合法权力仅仅因为其当权者在哲学上反对,就限制一项研究。即使我接受使阿尔斯通、沃特曼和埃普斯投反对票的各种哲学上的不安的智慧,我还是不能接受下面的看法,即普林斯顿行政区具有将他们的哲学看法通过当局的法令凌驾于普林斯顿大学之上的权力。就跟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在罗伯特·鲍特(Robert Bolt)的戏剧《四季之人》(A Man for All Seasons )中所说的那样,“我知道什么是合法的,而不是什么是正确的。而且我会坚持那些合法的。”

1977年6月,我们将多数派意见和少数派意见交给了怏怏不乐的行政区议会。议员们本来希望我们告诉他们做什么。因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声音,他们发现自己有责任具体考察一下这件事情,而且也准备好了承担作决定的责任。在继续履行日常的市政排污和分区协调职责之外,他们还面临着一个研究DNA重组的漫长冬天。他们花了九个月才作好决定。在那九个月里,普林斯顿享受着世界上唯一一个禁止DNA重组研究的城市这种独特性。最终,1978年春天,他们以5票对1票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多数派的建议。和在坎布里奇一样,一个法令被通过了,让具有生物危害性的研究服从市政的监督。民主化,以它缓慢而蹩脚的方式,解决了一个困难而感性的问题,却仍然让少数派觉得它的意见被认真考虑过了,没有被随意置之不顾。

作为为普林斯顿公民委员会服务的奖励,我被邀请到华盛顿,在美国众议院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小组委员会的听证会上作证。这个小组委员会,以阿肯色州的议员雷·索顿(Ray Thornton)为主席,那时正努力自学由DNA重组引起的更为广泛的国家政策上的问题。而众议院和议会的其他委员会正在学习控制具有生物危害性的实验的紧要问题。雷·索顿希望看得远一点。他想检查一下,关于DNA重组的辩论会对未来科学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意味着什么。他对我的作证邀请给了我一个机会,使得约翰·弥尔顿的声音能够在华盛顿被人听到,就像很久以前它在伦敦被人听到一样。它向当权者说出了真相。

有时候,大家会说,DNA重组技术的风险在历史上是无可比拟的,因为在世界上放任一个新物种,其后果可能是无可挽回的。我认为从历史中,我们可以找到许多可以比拟的事情。在这些事情当中,政府也在努力避免那些同样无可挽回的危险。我将简要描述历史上的两次类似事件,然后让你决定它们是不是让我们现在的问题变得更加清晰了。

我的第一个例子,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多年里,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建立起了人事安全系统,用于保护核机密。政府正确地决定,在世上放任核机密不管,其后果是无可挽回和非常危险的。对重要的机密,人事安全系统提供了最高级别的控制。不幸的是,控制措施是如此严格,而对它们的实施却是如此不灵活,以致整个系统被许多科学家嗤之以鼻。正如你们所知,1954年,罗伯特·奥本海默和忙于热情实施规定的官员们发生了冲撞。那是一场战争,而奥本海默输掉了。我不是在争辩说奥本海默是对的。他确实对安全官员表现得桀骜不驯和不负责任。我是在争辩说,因为对待奥本海默的方式,原子能委员会失去了一大部分科学团体的尊敬。我进一步确信,在原子能委员会和科学团体之间形成的这种长久的疏离,是造成过去十年里核行业所遇困难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建议,你们在制定管理DNA重组实验的原则时,一定要好好注意。要灵活地制定规则,人性化地执行它们,那么当一些像奥本海默那样聪明和高傲的生物学家试图将自己置于规则之上的时候,他们就不会被他们的同事和公众看成是一个英雄了。

我的第二个例子取自非常久远的过去。333年前,诗人约翰·弥尔顿以“论言论自由”为题写了一篇演讲稿,他打算讲给英国议会听。他要为未经当局允许而出版的印刷品的自由声辩。我从他的演讲稿里节选了几段,它们可以看成是针对我们当前的顾虑发的言。我的意思是说,17世纪对败坏灵魂的书籍的精神传染性的恐惧,和20世纪对病原细菌的生理传染性的恐惧之间,存在某种相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