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醉酒后常常会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情,俗称“发酒疯”。“发酒疯”时的所作所为是不受行为人控制的,很多行为人在酒醒后根本不知道自己醉酒时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如果在醉酒时对他人造成了损害,要不要对其负责呢?
根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这类损害是需要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民法根据人的行为能力,把人分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和行为结果有完全的认知能力。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喝酒前,理应知道自己的酒量和醉酒后可能发生的事,也就是说,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后果主观上是有过错的。因此,法律规定,这种人即使暂时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意识,或者暂时失去自我控制力,若造成他人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类似的情况还包括因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而暂时处于无意识或失去自控能力的状态。
在上述法律规定中,特别要注意“暂时”、“过错”和“损害”这三个词。如果不是“暂时”而是“长久”失去意识或控制,那么行为人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在损害行为中没有过错,法律也还是要求他们需依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作出适当补偿,例如“梦游伤人”行为就属于这类无过错的损害行为。行为人仅需对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负责,如只是言语方面的侵扰,比如酒后表白,并没有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则无需承担损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