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同学们都在积极准备六月份的高考时,高三学生小焦的父母却接到学校发出的一份神秘协议。这份协议一式一份,由学校保留,没有副本。家长如果同意就签字,不同意就得给孩子办理退学手续。原来,小焦的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要求家长代替学生承诺:只在本校领取毕业证,放弃高考或者不在本校参加高考。收到这份神秘协议的当然是成绩较差的学生的家长。学校此举是提高自己声誉的合理方法,还是违法的行为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由此可见,学校为提高升学率,要求排名靠后的学生放弃高考,否则就将其开除,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学校教书育人、平等待人的宗旨,更是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