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用来保护人民的,尤其是刑法,它能够最有效地打击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是,由于我国法制还不十分健全,冤假错案时有发生,导致其当事人在监狱里荒废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有什么方法能够对这些被冤枉的当事人作出补偿或者赔偿吗?
针对此种情况,国家建立了国家赔偿制度。公民如果遭遇了冤假错案,是可以向国家要求赔偿的。那么到底该如何赔偿呢?国家赔偿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呢?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一共有五种情形:“(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这五种情形基本包括了冤假错案的全部类型。
至于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法》还分别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规定了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我国法律为对于冤假错案当事人的赔偿规定了明确标准,使冤假错案当事人能够在物质上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