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节日的设定,旨在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在全球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每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都会举办“3·15晚会”,集中曝光近期消费者比较关心、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例。“3·15晚会”在消费者中颇具影响力,它通过曝光方式所揭露的问题也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由此加大对不法商家查处、打击的力度,有利于促进市场的健康繁荣。
3月15日的相关活动固然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积极作用,但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绝不局限于这一天,而应该被贯彻在每时每刻每位消费者的消费活动中。1999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开通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用电话,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明确、便捷的投诉渠道,以便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呢?
“12315”的功能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受理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消费者的申诉;二是接受消费者对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经济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所以,当你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或者发现制假售假、发布虚假广告等不法行为时,都可以拨打“1231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处理你所申诉的问题,调解消费纠纷,查处、打击不法商贩。
如何正确拨打“12315”呢?在拨打前,消费者应当了解侵权商家的有关信息,包括商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以便将之提供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应拨打侵权商家所在地的“12315”申诉电话,例如:广州的消费者到上海旅游时权益受到侵害,就应当拨打上海的“12315”申诉电话。在通话时,工作人员会向消费者提问,消费者应当如实回答,清楚叙述事由和自己的请求,同时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以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开展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消费者的申诉或举报。“12315”专用号码的启用,使得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能得到直接处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同时也可为有关部门查处、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