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买零食是否也算订立了合同?

时间:2024-06-28 14:26:07

我们每天都面临各种各样的交易,小到去商店或者小卖部买零食,大到买一套房子。很多人会认为,在双方的交易中,只有订立了书面协议才算订立了合同,那些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简单买卖并不涉及合同。事实真是如此吗?在这样的交易中,消费者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呢?

其实,人们的日常生活每时每刻都与合同相关联。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除传统的书面合同外,我国法律也认可在一定条件下人们通过口头方式达成的合同。对于交易标的较小、关系简单并且能够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人们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达成,例如去菜场买菜等;对于标的较大、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复杂的合同,如房屋买卖,或期间较长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则必须用书面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当事人履行,也便于对此进行监督和管理,还利于发生纠纷时的举证。

在口头形式的合同关系中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呢?口头形式合同的优点是简单快捷,但如果发生纠纷,因为缺少书面证据,举证时往往会遇到困难。因此,我们应借助必要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商店购物时,可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者其他购物凭证,这些凭证是买卖双方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明,如果卖家出售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可以依据这些凭证向其追究责任。

在超市买零食是否也算订立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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