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被后世誉为希腊的耶稣、西方的孔子。但是,正是这样一位终身追求真理的伟大哲人,在公元前399年,被雅典的一个人民法庭判处了死刑。这一事件带有浓重的悲剧色彩,以至于在2000多年后的今天,苏格拉底之死仍然是人们心里一个难以解开的结。那么,雅典法庭到底为什么要处死苏格拉底呢?
与我们今天很多人的想法不同,在当年雅典人看来,也许苏格拉底的判决根本不成为一个问题,因为此案完全是依照雅典城邦的法律来审判的。起诉苏格拉底的三人都是雅典公民,他们是依法提出公诉的,对苏格拉底的主要指控是不敬城邦信奉的诸神和引进新神。
法庭的组建程序复杂而民主。不同于现代,当时的雅典法庭不设法官,只设主持官,负责组织审判并维持法庭的秩序,判决的权力在陪审团。陪审团成员全部从公民群体中抽签产生。其方法为:每年年初,公民自愿报名参加陪审团,尔后从报名者中通过抽签选出6000人,成为当年的陪审团成员。到法庭开庭之日,城邦官员需事先根据案件的大小确定当天各庭陪审团的规模(5—2000人不等),然后从在册的6000名成员中抽签选出出庭的陪审员;到开庭之前,再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这些陪审员去哪一个法庭陪审。上述运作过程复杂得令人匪夷所思。雅典人设计这套程序,主要是为了防止贿赂行为。假设你是被告一方,你不可能事先知道哪些陪审员将参与审判你的案件,你也不可能将全部6000名陪审员悉数贿赂。当年审判苏格拉底一案的陪审团由500人组成,这些人都是随机产生的。
法庭进入审判程序,先是由原告和被告分别申诉,并进行举证。之后陪审团进行第一次投票,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如果是无罪的票数占多数,被告即获得清白之名;但案子并未就此完结,还要看原告获得票数的多寡,如果原告获得的票数不到总票数的五分之一,就要遭到处罚——这条措施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诬告。如果这次投票判定被告有罪,则由原告和被告本人分别提出该判处什么具体刑罚,随之由陪审团对他们的意见进行第二次投票,选取其中之一作为最终的判决。这种审判的方法看似荒唐,却有其合理性,因为原告和被告为使自己所提的刑罚意见得到陪审团认可,当会注意把握分寸,而不会随心所欲。苏格拉底之案,在第一轮的法庭投票中以280对220票被判有罪。随后他作为被告,对自己提出的处罚又显得漫不经心:他先说自己非但无罪,反而于城邦有功,应得到城邦的礼遇;后又提出罚款100德拉克玛(古希腊银币)了事。由于此一刑罚近乎玩笑、不合情理,令部分本来同情他的陪审员转向选择原告提出的刑罚,最终以360对140票判苏格拉底死刑。法庭认定他的罪名是“不敬雅典公认的神而引进新神”、“煽动反民主言论”、“蛊惑青年”、“给雅典带来巨大灾难”等。
在法庭上,苏格拉底为自己作了辩护演说。他说:“克里底亚一伙整天忙于设法害人,他们权虽大,但不能强迫我去为非作歹。我让人们注意灵魂的完善,懂得美德不是用金钱能够买到的;如果这是蛊惑青年的学说,那我就是坏人,你们可以开释我或者处死我;即使一死再死,我也不会改变我的行为。”雅典法庭没有认可苏格拉底的申辩,最后还是维持其死刑的判决。苏格拉底拒绝了他的学生为他安排的出逃计划,毅然决定接受死刑。他认为判决虽然违背事实,但却是合法法庭的判决,他必须服从。
行刑的日子很快到来了,苏格拉底离别了妻子儿女,在学生们的簇拥下等待狱卒送来毒酒。他对送毒酒的狱卒说:“我的朋友,请你告诉我应该怎样赴死。”狱卒说:“把毒酒喝下,来回走到腿脚沉重,然后躺下,毒酒就会发挥作用。”毒酒递到苏格拉底面前。苏格拉底举止安详,他接过毒酒,一饮而尽。这时,周围的人失声痛哭。苏格拉底却镇定地说:“你们哭什么?我认为男子汉应该在平静中死去。耐心一点,安静吧。”就这样,这位伟大的智者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千百年来,人们围绕着“为什么要审判苏格拉底”、“苏格拉底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等问题进行过很多讨论。由于苏格拉底本人没有留下任何著作,原告的诉状也不知其详,我们只能根据苏格拉底的弟子色诺芬和柏拉图著作中为其辩护的文字来了解此事。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指出苏格拉底悲剧的原因,那便是“他不承认人民的最高权力”,“伤害了他的人民的精神和伦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