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在校外开设补习班辅导学生功课的行为是否妥当?

时间:2023-11-24 21:49:03

如今,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根源出在应试教育上。某些学校的老师开设了各种课外辅导班,并收取高额费用。虽然此类辅导班是学生自愿参加的,但是很多家长表示,如果孩子不参加此类辅导班,很可能跟不上老师在学校上课的进度,甚至会影响老师对待孩子的态度,所以他们几乎都会把孩子送去参加此类辅导班。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各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中对此也有相关规定,例如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就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

学校老师在校外进行有偿补习的行为是不受法律鼓励也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的,甚至还会违反一些省份的地方性法规。

学校老师在校外开设补习班辅导学生功课的行为是否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