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时间:2023-11-24 21:29:03

王太太受到电视购物节目主持人颇具煽动性的宣传的影响,给自己买了减肥套装,给儿子买了增高胶囊,期待获得广告宣传的神奇效果。然而,减肥套装用了一个星期,她就有了明显的不适感,而那个所谓的增高胶囊也被媒体曝光为只是些维生素,完全没有增高作用。王太太感到被广告欺骗了。

商家常常利用广告宣传自己的产品,以提高产品知名度、吸引消费者。广告中有一些夸张的成分是可以理解的,例如方便面的广告总是把那碗面条的配料拍得特别丰盛,但也总会附上一行小字“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作为提醒,消费者对此已习以为常,不会将其与包装内的实际内容画等号。如果商家为诱使消费者购买其商品而做虚假广告,脱离实际地把商品的效能描绘得天花乱坠,那就完全是欺骗行为了。

消费者受广告的引诱和迷惑,常会头脑发热,购买那些被过分夸大效用的商品。如果一些居心不良的商家把有严重副作用的商品包装成灵丹妙药,便可能给消费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消费者应当理性对待商家的广告宣传,提高警觉性,不能轻信商家的如簧巧舌。对于商家过分夸大商品效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应当给予严厉打击。消费者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避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一般情况下,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应当要求发布广告的商家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该虚假广告的制作者、发布者事前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广告中存在虚假成分,那么他们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在查处相关责任人时,虚假广告的制作者、发布者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信息,则由他们自己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以上规定意在防止商家提供虚假信息以逃避责任,也便于消费者维权,同时还可给虚假广告的制作者、发布者以警示。

虚假广告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应该追究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