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不少孩子都曾经挨过打,有时是因为调皮捣蛋,有时是因为顶撞父母,有时也可能是因为不努力学习。是不是只要挨了打就是遭受了家庭暴力呢?家庭暴力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伤害或者其他武力手段,对家庭成员在身体、精神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只有经常性地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伤害的不法行为才构成家庭暴力。在中国,由于“不打不成材”、“棍棒之下出孝子”、“子不教,父之过”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的父母在教育子女时会有一些粗暴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父母打骂都会构成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与刑法有什么关系呢?极其严重的家庭暴力会对受害的家庭成员造成严重后果,因而构成虐待罪。虐待罪的构成要以“情节恶劣”为必要条件。情节是否恶劣,要从虐待手段、持续时间、社会影响、行为人的动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一般认为,虐待手段残忍、动机卑鄙、对被害人进行长期虐待、先后虐待多人等情况,就属于“情节恶劣”。《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要被害人告诉才处理。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只有被害人向法院起诉,法院才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不过,如果因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那么施暴者将被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种情况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这里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或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施暴者的虐待而自杀造成重伤或死亡。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父母经常打骂孩子,而且下手很重,孩子该怎样求助呢?我国法律规定了几种救济的途径:未成年人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请求帮助;未成年人可以向父母所在单位寻求救助;如果情况严重,未成年人还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