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的一间茅屋里,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正在召开,会议的主题是“分田到户”。当天,18个农民冒着坐牢的危险按下了手印,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诞生了。正是这份包干保证书,促成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的推广,也迈出了我国改革的第一步。
改革以前的“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运动,将农民个人的土地私有变更为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按劳分配,农民因此丧失了生产的积极性。已经难以按照原来人民公社的生产经营方式继续生活下去了的农民群众有着强烈的改革愿望,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走上了“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一步——包产到户。幸运的是,这一步成功了,并且得到了邓小平同志的肯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改革方向的农村改革,迅速在全国推广。
农村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一个最薄弱的环节,正因如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当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进而推动了城市和整个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使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后来又催生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一大动力——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由此打破了城乡二元体制,实现了农民跨地区流动和进城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