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征收环境税?

时间:2023-11-24 17:09:01

中国的税收体系涉及许多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如燃油消费、机动车辆、自然资源、废弃物和污染排放等。事实上,法国最早开始征收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即1964年对水污染收费;此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推出类似税种,如美国、德国、加拿大、爱尔兰、芬兰等。征收环境税已成为保护环境的重要经济手段。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环境(污染)税,由于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音四类,因而环境(污染)税也相应地分为废气和大气污染税、废水和水污染税、固定废弃物税,以及噪音污染和噪音税。二是生态(破坏)税,主要包括森林砍伐税等,如法国在1969年开征此税;比利时1993年通过的生态税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生态税,涉及饮料包装、可处理的剃刀和照相机、农药、纸张及电池等产品。

那么,为什么可以通过税收的方法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呢?早在1920年,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塞西尔·庇古(Arthur Cecil Pigou,1877—1959)就提出,可以采取对排污者征税的办法来解决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外部性问题,税收标准应等于污染的外部成本,从而使企业成本等于社会成本。这种税后来被称为庇古税。也就是说,当企业在生产产品时,不可能将全部原材料转换为新产品,其中一部分构成生产剩余物,而这些剩余物就成为污染的来源,如果这些污染物对企业来说是有价值的,就会被重复使用;但是如果没有价值,就会被抛弃而成为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由于对污染物的处理会带来企业成本的增加,控制成本是企业内部行为,而环境污染带来的社会成本损失则是外部损失,因此,污染源生成企业往往不去考虑其排放的污染物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这就需要有一个内在的自动改善的经济机制来对此加以控制,税收正是这样一种以经济手段控制污染物排放数量的有效办法之一。

为什么要征收环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