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取保候审这种制度?

时间:2024-06-28 09:26:04

在许多影视作品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剧情:某人因为成为某刑事犯罪的嫌疑人而遭到逮捕或羁押,然后他的家人或者他的上司等有财有势的人将他“保”了出来。这反映的就是英美法系中高度发达的保释制度,即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暂时释放。对于这种制度的存在,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被警方动用人力物力苦心逮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法律会赋予其提供担保后被释放的权利?这种保释制度会不会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的裁判?

其实各国法律中都有规定的这种“交钱放人”的制度正是基于法律对权利与自由的保障。首先,在英美法系里,自由是一个人极为重要的权利,应尽可能地给予保护而不是剥夺,而提供犯罪嫌疑人审前自由的保释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这一点。其次,由于刑法中适用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司法程序被最终确认为有罪之前,在法律上都应被看作无罪。既然那些等待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无罪的,那么在可能的情况下将这些人解除拘禁或羁押也是对其人权的一种尊重。

我国对于此类人权保障也有相关的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系有所不同的是,我国的这种制度被称为“取保候审”。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为了防止因这种制度的运用而导致有罪者脱法行为的发生,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为什么会有取保候审这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