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将制定《民法典》视为他一生中最大的荣耀,他曾说:“我的真正光荣并非打了40场战役……滑铁卢之役会抹去关于这一切的回忆……但《民法典》会使我不朽。”那么,这部法典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拿破仑称帝后,曾主持制定了一系列法典,包括《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商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和《刑法典》。由于其中以《民法典》最为重要,故人们所说的《拿破仑法典》,通常是指《民法典》。
拿破仑对《民法典》的制定的确十分重视。他在1800年任命波塔利斯等四人组成起草委员会,并和当时的第二执政康巴塞雷斯亲自参加法典制定工作,法典草案前后经100多次的讨论和修改。尽管当时拿破仑忙于战争,仍参与了多次相关的会议。1804年3月21日,法典正式颁布,定名为《法国民法典》;1807年改称《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法典》综采罗马法、习惯法及大革命时期民法改革成果编成,包括总则和三编,35章,共2281条。第一编人法,是关于个人和亲属法的规定;第二编物法,是关于财产及所有权的规定;第三编是关于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法典充分体现了自由与平等原则、所有权原则和契约自治原则,有利于巩固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和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拿破仑法典》用法律形式巩固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法制的基础。在拿破仑率军征战欧洲、北非时期,所到之处,强力推行《拿破仑法典》。该法典的立法精神成为打击旧制度的有力武器,并为日后欧美许多国家制定民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