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我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时间:2023-11-24 02:49:03

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士前来中国工作。他们可以在内资公司任职,也可以在外资公司任职,他们付出的劳动都能换取相应的劳动报酬。那么外国人士需要就其所得缴税吗?

我国税法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上述规定其实包含三种情况:第一,如果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则不论他是不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他从中国和外国获得的所有收入都需要按照中国的相关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如果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则不论他在中国境内居住了多久,他从中国和外国获得的所有收入都需要按照中国的相关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如果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或者无住所也不居住,那么他只需要为自己从中国获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要为他在外国取得的收入交税。

上文所述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我国税务机关对于这些所得都应当依法征税。

这些个人所得适用的税率各不相同,有的还有一些减免情形,如对于残疾人、孤老和烈属的所得可以适用减征。个人按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分别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支持公益事业和技术发展的个人,可以将其捐献的金额在应税额中抵扣,例如:向教育事业、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等捐赠的部分,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等捐赠的部分,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经费,可全额扣除。

外国人在我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