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2月27日晚上,很多柏林人像往常一样,正与家人共进晚餐。突然街上有人大喊:“国会起火了!”人们朝国会大厦方向看,只见那边浓烟滚滚,通红的火光照亮了国会大厦的圆尖顶。接到报警的消防员立即赶到现场灭火,直到凌晨时分,大火才被扑灭。经过消防员和警察对现场的盘查,发现了29捆未烧尽的纵火燃料和一个赤裸的冻得直打哆嗦的男人。此人名叫卢贝,是荷兰共产党人,一个失业的建筑工人,此前不久才到德国。
希特勒匆匆赶到国会大厦,他当场在外国记者面前宣称,这是共产党犯的罪行、是共产党发动革命的信号、是德国布尔什维克策划的最骇人听闻的恐怖主义事件。
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在1932年11月的全德选举中,希特勒出任政府总理,但其所领导的“民族社会主义德意志工人党”(即纳粹党)没有获得压倒多数的选票,因此,还需在翌年3月再举行一次选举。为制造有利于自己的选情,纳粹党一心要打击异己党派;这时,冲锋队发现了卢贝这个“对纵火有特殊癖好”的荷兰人,遂策划了这起嫁祸于人的阴谋。在2月27日当晚,柏林冲锋队队长卡尔·恩斯带领一小队冲锋队员,经戈林的官邸——国会议长府,从地下的暖气通道进入国会大厦,在那里洒上汽油和易燃化学品。与此同时,卢贝也被送进了国会大厦。几分钟以后,大厦各处就剧烈地燃烧了起来。
纵火案由戈林负责官方调查,得出的结论是共产党人阴谋暴动。希特勒宣布行使非常时期权力,实行独裁统治,下令取消结社和言论自由,查封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的报刊,封闭德共办事处。随后,德国共产党被迫退出议会,包括德共领袖恩斯特·台尔曼和流亡德国的保加利亚共产党领导人季米特诺夫在内的约1.8万名共产党员被捕入狱。
1933年9月至12月,德国莱比锡法庭审判国会纵火案。作为被告的季米特洛夫在法庭上严厉驳斥了纳粹党对共产党的诬蔑,指出国会纵火案是纳粹精心策划的阴谋。慑于国际舆论,法庭最终宣判季米特洛夫等三名被告无罪释放;而替罪羊卢贝在严刑拷打之下,承认自己是纵火者,被判处死刑。
“二战”后,在纽伦堡审判中,德国将军弗兰茨·哈德尔书面供认:“在1942年元首生日宴中,当大家谈论国会大厦的建筑和艺术价值时,戈林大声说:‘只有我才最清楚国会纵火案,因为火是我放的。’他一边说一边拍自己的大腿。”但戈林在审判中完全否认自己犯下的这一罪行。
1981年12月31日,西柏林法院正式推翻1933年对国会纵火案的判决,宣布这是一起错审、错判的案件。历史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