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长臂管辖权?

时间:2024-12-01 13:08:05

“长臂”是一种非常形象的比喻,指法院的手伸得长,管得宽。长臂管辖权是美国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美国特有的一种管辖权制度。它的制定和适用赋予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反映了美国独特的法律文化。

具体而言,长臂管辖是指,即使被告住所不在法院所在州,只要其与该州有某种最低联系,而且所提诉请和这种联系有关,那么就该诉请而言,该州对于该被告也拥有属人管辖权,可以在州外对被告发出传票。

长臂管辖权是属人管辖权发展的结果。在长臂管辖权产生之前,美国法院行使对人管辖权遵循的是普通法管辖规则,即以被告在法院所在地的“实际出现”为原则,被告在法院所在地有居所或住所、被告出现在法院所在地等把法院和被告相联系的因素被视为管辖的基本依据。随着人们日益增多的交流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确定管辖权的传统方法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因为它使得法院对非居民被告的处理受到极大的限制。为解决这个问题,法院努力寻找被告与法院所在地之间的联系,哪怕此种联系很牵强。由此,以“最低限度联系”为基础的长臂管辖权就产生了。

长臂管辖权制度在美国确立之后,经过不断的发展变化,内容日益丰富。美国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使长臂管辖权制度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当前,长臂管辖权制度可适用于侵权、合同、商业经营、家庭关系、网络等不同的领域。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适用长臂管辖。

什么是长臂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