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可以被收养吗?

时间:2024-06-28 06:26:07

多多天生腿部残疾,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在医院门口,无法查找其生父母。于是,多多被送到当地的儿童福利院。在那里,多多得到保育员的精心照料。在许多社会爱心人士资助下,多多进行了腿部手术,摆脱残疾,走向了康复。多多对帮助过他的人心存感激,同时也有个心愿:希望能有一个家。多多可以被收养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被收养人的包括以下三类人群:(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送养人的包括:(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因此,多多可以被收养,但前提是收养人须符合我国法律关于收养人条件的规定,并且收养人应按照规定,到儿童福利院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为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另外,法律还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因此,多多作为弃婴,既可以被有子女的家庭收养,也可以被已经收养了一名儿童的家庭收养。

弃婴可以被收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