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一世(Justinian I,527—565年在位)是拜占庭帝国历史上著名的皇帝。他执政近40年,治内拜占庭帝国进入全面发展时期。帝国版图从西班牙南部扩展到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从多瑙河延伸到上埃及,达到鼎盛。
查士丁尼野心勃勃,一心想收复西罗马帝国的失地,恢复罗马帝国。他即帝位后一直致力于此,并且确实有一些收获;他从日耳曼人手中收复了意大利、北非和西班牙的大部分领土。
不过,查士丁尼最大的功绩不在于军功,而是以其名字命名的《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注重罗马的法制传统,继位之初,就委派法学家特里波尼亚等人召集文人学士编纂法律。公元529年,编成《查士丁尼法典》。该法典共10卷,收集了罗马哈德良皇帝(117—138年在位)以来历代皇帝所颁布的法令和条例,删除了过时和相互矛盾的内容,按时间顺序分章罗列。此后,在公元533年,又收集整理了以往的法学著作,编成了50卷本的《法学汇纂》、4卷本的《法理纲要》;查士丁尼死后,罗马的法学家将其在公元534—565年所发布的敕令整理汇编为《新律》(又名《法令新编》),作为对《查士丁尼法典》的增补。由以上四个部分合成的法律文献,人们称之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德国著名学者耶林(Rudolph von Jhering,1818—1892)曾评论说:“罗马曾三次统一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法律是罗马帝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基石;而正是《查士丁尼法典》,将浩如烟海、异常繁杂的罗马法资料去粗取精、条分缕析,使之变得系统、简明、完备,为加强帝国的政治统治提供了法理依据。作为欧洲历史上第一部体系完善的法典,《查士丁尼法典》成为后来欧洲许多国家制定法律的蓝本,对欧洲各国的法制建设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该法典本身也是研究古代社会法律典籍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