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有人说:“这是我想出来的,我有著作权。”我们对自己的想法或点子是否拥有著作权呢?实际上,这一问题的核心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到底是思想的内容还是思想的表达形式?
著作权法只保护思想和情感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和情感本身,这已为各国所普遍接受。也就是说,作品所表达的思想、程序、操作方法或科学概念本身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存在于人们脑海之中的点子或想法,因为没有以某种有形的形式表达出来,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即使点子或想法已经通过某种形式如文字、图画等表达出来,如果其没有满足“独创性”的要求,也不能享有著作权。当然,如果这个点子或想法在工业上或商业上有价值,则可以通过《专利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得到保护。例如:甲研究的药方对防治禽流感非常有效,那么甲可以就此申请发明专利。获得专利后,他人未经甲同意就不能使用该药方。甲即使不申请专利,也可以将药方作为商业秘密来对待,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药方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