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兰(the netherlands)一词的原意为低地。从地理概念上说,是指莱茵河、马斯河、斯凯尔特河下游及北海沿岸一带地势低洼的土地,约为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东北部地区。不过,本题所说的尼德兰,是指今天的荷兰。
尼德兰早期处于罗马帝国和法兰克王国统治之下,1556年成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腓力二世的领地。腓力二世实行专制统治,在尼德兰驻扎军队,设立宗教裁判所,执行“血腥法令”,残酷迫害新教徒和“异端”分子;并对尼德兰强征重税,实行经济剥削,西班牙的国库收入中半数来自尼德兰。16世纪中叶,尼德兰资本主义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出于对西班牙的宗教和税收政策的不满,尼德兰诸省在奥兰治亲王(William of Orange,1533—1584)领导下开展争取独立的运动。
1566年4月,尼德兰贵族协会向西班牙驻尼德兰总督呈递请愿书,提出停止宗教裁判所活动等诉求,未果。同年8月,城市平民和城郊农民起义,他们将愤怒发泄在天主教会上,捣毁教堂,破坏圣像。此次事件史称“圣像破坏运动”。这一运动揭开了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的序幕。西班牙当局派出大军镇压,叫嚣“宁可留一个贫穷的尼德兰给上帝,也不留一个富裕的尼德兰给魔鬼”;1567年春,腓力二世派阿尔巴公爵率军进入尼德兰,设立法庭,屠杀革命者。此后,奥兰治亲王倚助外国雇佣军团进攻荷兰,开始了与西班牙的战争;与此同时,尼德兰各省民众组织了游击队,开展反对西班牙统治的武装斗争。1572年,因阿尔巴公爵在尼德兰开征新税,加强掠夺,引起北方大起义。在莱顿城的战斗中,尼德兰守军尽管被围城数月,粮尽势危,却高喊“我们会吃掉自己的左手保卫右手”的口号,拒绝敌军的劝降。经过尼德兰人民持久、顽强的斗争,西班牙被迫于1609年与尼德兰北部地区的联省共和国签订《十二年停战协定》,实际上承认了该地区的独立(尼德兰南部仍归西班牙所辖)。1648年,尼德兰北部地区正式独立,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荷兰共和国由此诞生。
尼德兰革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为后来欧洲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