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陪审团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是一回事吗?

时间:2024-06-28 05:26:07

中国法庭的审判席上,有时会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坐在法官边上。美国法庭的陪审团通常由6—12人组成,单独坐在法官右侧(有时为左侧)的陪审团席位上。美国的陪审团与我国的人民陪审员有没有区别呢?

从待遇上看,我国通过国家财政补贴人民陪审员的就餐和交通费用。美国的陪审团有一定的津贴补助,一般是每小时8—15美元。

中国的人民陪审员由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需要有一定的资质。美国的陪审员来自普通民众,对于他们仅有国籍、年龄、居所、交流能力和没有重罪前科之类的基本限制,法庭中的法官和律师所具备的法律素养可以弥补这些陪审员在法律知识上的欠缺。

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仅适用于一审的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或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如果是刑事案件,则是基于被告人的请求)而安排人民陪审员陪审,简易案件和特定案件不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美国,所有的刑事案件和涉及重大金额的民事案件都适用陪审团制度。

中国的人民陪审员不仅担负认清事实的责任,更有权判断法律适用,其职能和权限等同于审判员,可以说,人民陪审员是法庭中的平民法官。在美国,陪审团的唯一任务就是认清案件事实,他们不能对法律适用进行判断,他们对案件真相的判断具有排他性和最终性,因此,他们是法庭上双方律师或者公诉人争取、拉拢的对象,而法官需要做的仅仅是根据陪审团所认定的案件事实,选择适当的法律适用而已。

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具有平民法官的身份,但是他并不拥有压倒性的决定权,在他和审判员之上还有审判委员会在指导、监督审判工作。美国一直奉行“人民群众具有最终的裁判权”的观念,因此,美国陪审团的意志和决定具有排他性、最终性,它不受公权力的干涉和影响。

美国的陪审团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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