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人之间能否有继承关系?

时间:2024-06-28 05:26:03

王奶奶和小明家是几十年的老邻居,王奶奶看着小明长大,平时对他很是照顾。小明成年后,为报答王奶奶对他的疼爱,经常买些果蔬去探访王奶奶。由于王奶奶的儿女居住在国外,很难亲力亲为地照顾老人,小明对王奶奶的事就愈发上心了,不但常常陪王奶奶谈心散步,还定期带王奶奶去医院检查身体,乐得王奶奶逢人就说:“小明就像我的亲孙子。”王奶奶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以后需要有人长期陪伴照顾,便找小明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上说,如果小明能继续照顾王奶奶并为她送终,在她去世以后,她的所有财产便都送给小明。这样的协议能成立吗?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是否可以有继承关系?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当然,该遗赠扶养协议只有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才能成立。

因此,如果小明同意王奶奶的协议,承担起对王奶奶生养死葬的责任,即便小明与王奶奶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他也能继承王奶奶的遗产。

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人之间能否有继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