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网络小说都热衷于将总裁的情感生活作为主题。这类小说所描写的总裁通常是大公司的老板,他们在公司中可以呼风唤雨、为所欲为,对待员工严苛,处理公司事务可以不受任何人限制。因此,这些小说所描写的总裁被称为“霸道总裁”。那么在我国,真的有这种“霸道总裁”存在吗?
总裁,即总经理,其实与首席执行官(CEO)一样,都是公司执行层面的负责人,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裁的地位次于首席执行官,负责将公司的决策落实到执行行为中。那么在法律上,公司的总裁到底能否为所欲为呢?
公司一般由三个部门组成:决策部门、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总裁所执行的决策,是由公司的决策部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均由董事会作出,但是否采纳这些方案的决定权,由股东会掌握。也就是说,公司的各项方针、计划和方案,都是由股东会和董事会作出的,总裁无权决定公司经营策略。另外,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经理、副经理的人选、报酬等,是由董事会决定的。因此,总裁作为公司经理,必然要受董事会的制约。
总裁在公司无权为所欲为,更不能霸道行事,因为总裁还要受到监督部门的监督。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内监事会的职权包括监督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可以要求其纠正不当行为,甚至有权罢免高级管理人员或对他们提起诉讼。由此可见,总裁在公司中呼风唤雨是绝对不可能的。
因此,网络小说所描写的“霸道总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