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与美国哪位政治学家的学说有重要关联?

时间:2023-11-23 15:09:03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5—1804)是美国建国之初杰出的政治家,为建立美国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汉密尔顿的三权分立思想是以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制衡学说为理论渊源的。汉密尔顿认为,为了防止国家权力集中于一人,有必要将之分归于立法(议会)、行政(总统)和司法(法院)三个部门;这三个部门分别享有独立的权力,同时掌握防范其他部门侵权的自卫权和制约权,以达到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的平衡。汉密尔顿认为,在上述三个部门中,立法部门最易对其他部门造成侵权,因此,要有效地削弱立法权:第一,要把立法机关分为不同的单位,即参、众两院,同时还要让两者尽量有所不同;第二,参、众两院中,众议院由于是选民直选产生的,权力较大,对之应予有效削弱,而短暂的任期就是一项有效的限权措施;第三,在参议院中,给予各州平等的代表权,以防止不恰当立法行为的出现;第四,建立完善的置于众议院之上的参议院,形成国会内部的自我制约。

汉密尔顿指出,要使行政部门强而有力,需要四个因素,即统一、稳定、充分的法律支持和足够的权力。他认为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是司法权,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的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的行动;所以,要保持三权平衡,必须扩大司法权,使它能够自保,同时免受其他部门的侵犯。他认为最根本的是要保障司法权的“完全独立”,为此,须保证:(1)司法人员的任职稳定;(2)司法人员的薪俸稳定;(3)给予司法机关有效制约其他部门的权力,包括司法审查权,即司法机关解释法律及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为无效的权力,以及充分广泛的审判权。

由此可见,汉密尔顿三权分立思想的最大特色是强调行政权,扩大司法权,尽量削弱立法权。他在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尤其是在令三权实现有效运作、相互制衡方面提出了周密的设想。汉密尔顿的三权分立思想是孟德斯鸠的分权思想、他本人的人权思想和美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对美国政治制度的创建有着深远的影响。

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与美国哪位政治学家的学说有重要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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