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为什么被誉为第一个人权宣言?

时间:2024-06-28 03:59:01

《独立宣言》是18世纪英属北美殖民地人民反对英国殖民统治、宣布独立的纲领性文件。1776年7月2日,托马斯·杰弗逊、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谢尔曼和利文斯通五人受殖民地13个州的代表召开的第二届大陆会议的委托,组成一个委员会,起草《独立宣言》,由杰弗逊执笔。7月4日,大陆会议一致通过了《独立宣言》。宣言谴责了英国统治者压迫北美人民的种种罪行,并陈述了人的自然权利和人民主权的思想,声明人民有起来反抗的权利。它宣布:“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并且成立新的政府……”宣言中的这些重要表述传播世界,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宣言正式宣告:北美13个殖民地与英国断绝一切政治上的附属关系,成为独立自由的国家。

《独立宣言》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文件。它论证了北美殖民地人民争取独立的正义性,鼓舞了殖民地人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斗志,对后来的法国大革命和拉丁美洲的民族独立运动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人类历史上,《独立宣言》第一次在国家层面上(当时以殖民地联席会议的名义)宣布人民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时间上,它比法国的《人权宣言》早颁布13年,所以马克思称它是“第一个人权宣言”。宣言在大陆会议上通过的7月4日,后来成为美国的独立日和国庆日。

《独立宣言》为什么被誉为第一个人权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