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汇丰富,存在着不少同音词,“定金”和“订金”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此二词读音相同,在日常运用中,很多人也认为定金等同于订金,因而经常将两者混淆。在我国《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举一个大家熟悉的例子。每逢春节,很多餐馆都会挂出“预订年夜饭”的广告招牌,有的消费者往往会提前一两个月就去预订。这时,餐馆会要求他们先支付一笔钱,作为年夜饭的预付款。那么,这笔钱是定金还是订金呢?
在此例中,把这笔钱视为定金或订金都可以,但其性质是不同的。
如果餐馆要求支付的是定金,那么预订者和餐馆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受法律保护和调整的担保合同关系。餐馆在接受预订时,不能确定预订者是否会如约来吃这顿年夜饭,所以要求预订者交付给他们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担保,这笔定金是具有担保性质的预付款。预订者如果在大年三十这天没有来消费这份年夜饭,是不能要求餐馆退还这笔定金的。如果到了大年三十这天,餐馆没有如约提供预订者所预订的年夜饭,预订者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餐馆全额退还定金,并且还可以要求餐馆另行支付一倍于定金的赔偿金。即如果预订者当初支付了500元定金,因餐馆违约,他可以从餐馆那里获得1000元,其中的500元为退还的定金,500元为违约的赔偿金。
如果餐馆当初要求预订者支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是预订者违约还是餐馆违约,预订者都可以要求退还订金,受损害的一方则可以要求另一方就损害部分进行赔偿。
因此,定金和订金虽然都是预付款,但两者的性质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区别。在支付预付款的时候,切记要弄清自己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