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继承人有范围和继承顺序的规定吗?

时间:2023-11-23 12:29:02

小明未满月时,他的父母就离婚了。一年后,小明与妈妈和一个名叫张伟的新爸爸以及一个叫张红的小姐姐组建了新的家庭,生活十分幸福美满。十几年后,一场车祸夺走了张伟的生命,生前事业有成的他未来得及留下只言片语就撒手人寰了,空余一大笔财产。早年张伟曾在外和一个叫李红的人非婚生了一个叫张飞的孩子。李红得知张伟去世后留下巨额财产,便主张小明不是张伟的亲生儿子,因此不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张飞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上高中的小明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

由于张伟没有立遗嘱,他的遗产的继承要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即属于法定继承的范畴。在我国,与继承问题有关的法律是《继承法》,其中第十条有这样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我们现在需要回答两个问题:小明是张伟的子女吗?张飞是张伟的子女吗?《继承法》中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张飞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其应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地位,因此能够继承张伟的遗产;小明虽然并非张伟亲生,但他跟随母亲与继父张伟共同生活,这使得他成为张伟的继子,因此也可以同亲生子女一样继承张伟的遗产。另外,由于小明的妈妈是张伟的配偶,她也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继承人有范围和继承顺序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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