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能继承婆婆的遗产吗?

时间:2024-06-28 02:44:07

生活难以自理的王奶奶一直与守寡的大儿媳赵红生活在一起。赵红悉心照料王奶奶十多年,待之宛如亲母,而王奶奶的两个小儿子却很少前来探访。王奶奶重病去世后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而一直没有尽到赡养老人义务的两个小儿子此时却要求继承王奶奶的房产,并认为赵红是儿媳妇,无权继承王奶奶的房产。虽不是亲生子女却尽心竭力照顾王奶奶的儿媳赵红是否有资格继承王奶奶的遗产呢?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儿媳妇不在继承人的范围内,但《继承法》的第十二条针对赵红的这种情况专门作了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这项规定,赵红完全有权继承王奶奶的遗产,而且地位等同于王奶奶的两个小儿子,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如果王奶奶在临终前觉得两个小儿子不孝,想让赵红这个孝顺的儿媳继承更多财产,她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实现这一愿望。

儿媳妇能继承婆婆的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