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如果没钱请律师为其辩护该怎么办?

时间:2023-11-23 10:19:02

在诉讼中,辩护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有权为自己辩护或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这是一项基本诉讼权益。律师作为辩护人,维护的是任何公民都享有的合法权益,律师参与辩护,也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能有效制衡及监督公权的行使。

有的犯罪嫌疑人由于某些客观因素而无法有效地行使辩护权,如没钱请律师为其辩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援助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15世纪的英国,1994年,我国也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通过向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享受法律的保护。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我国的法律援助机制设有四个层级:国家级,建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对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指导和协调;省级,对所辖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指导和协调;地、市级,行使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实施的双重职能;县、区级,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不具备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条件的地方,由县、区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犯罪嫌疑人如果没钱请律师为其辩护该怎么办?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