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指当受到不法分子威胁时,由于暂时无法通过求助公安机关得到救援,主动与不法侵害进行斗争的行为。行使正当防卫权一方面可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震慑犯罪分子。正当防卫的实施需要符合几点条件:首先,防卫时间是侵害行为正在发生的当时,此时合法权益岌岌可危,随时可能遭到侵害,而与曾经发生或自己假想中的侵害行为进行斗争是不属于正当防卫的;其次,防卫目的是为了打击犯罪行为,保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主动惹是生非并以正当防卫为借口侵犯他人的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有寻衅滋事的嫌疑;最后,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即正当防卫的程度应该与不法侵害对等,这是判定当事人对防卫结果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呢?正当防卫是在权衡利益的前提下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侵犯犯罪者的利益不能明显超出受到保护的法益,这样才能保持权利的平衡,实现公平正义。如果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是以伤害犯罪者的生命利益作为代价,那就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因此,对受保护法益的权衡决定了防卫行为是否正当。通常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权衡:首先,我们应该从受到威胁的法益种类出发,生命安全至高无上,若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则可以采取一切手段针对侵害人进行防卫,即使致使侵害者重伤、死亡,也不构成过当。相比之下,若只是财产利益受损,防卫的手段就应受到应有的限制。其次,不法行为的强度和紧急程度也是考虑因素。若侵害者下手凶狠,手段极端,且正要实施不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采取防卫对方侵害所必需的行为,甚至可以轻微超出限度以保护合法权益。例如法律中对特别防卫的规定:针对正在发生的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如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采取的防卫行为,若造成侵害人死亡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面对恶性的犯罪行为,防卫的难度极大,受害者应当用尽一切手段与之抗衡而不应有所顾虑,法律给予他们的是支持与保护,而非问责与追究,只有这样,法律才能成为正义之光,驱除罪恶与贪婪的黑暗。
正当防卫以阻止不法侵害、保护自身或他人合法利益为目的,当面对严重暴力犯罪而身处极端危险的境地时,法律认可对危险源采取更高程度的防卫方式,甚至可以危及不法侵害者生命。因此,防卫造成对方死亡不一定构成犯罪。当然,对防卫的保护若不加约束,也会导致对秩序与正义的践踏,使之成为犯罪分子规避制裁的挡箭牌。因此,防卫只有遵守合理性、必要性的原则,才能保持其公正性,成为维护人民生命安全与自由权利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