拇指竟然是脚的第一趾

时间:2023-11-23 07:49:03

人的五指各有专名,“食指”得名的由来请参见《“食指大动”为何形容口福》,本文将一一讲解其他四指的名称。

大拇指又称“巨指”。《仪礼·大射仪》载:“右巨指钩弦。”郑玄注解说:“右巨指,右手大擘,以钩弦,弦在旁,挟由便也。”又称“擘指”,“擘(bò)”是裂开、分开的意思,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巨擘,谓手大指也。凡大指主开,余四指主合,故谓之巨擘。”说得非常清楚。有趣的是,“巨擘”其实是“巨指”和“擘指”这两个大拇指称谓的合写。《孟子·滕文公下》篇中写道:“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在齐国的士人中,我肯定地认为陈仲子是杰出人物。这是由大拇指引申而为最为杰出的人物。

今天人们称呼的“拇指”或“大拇指”,均指手的拇指,但最初的时候,“拇指”却是特指脚的第一趾。《黄帝内经·素问·骨空论》篇中写道:“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腘。”“腘(guó)”指腿弯儿。膝盖疼痛,一直痛到脚的大趾,这种情况要从腿弯儿治起。可见“拇指”乃是脚的大趾。《周易·咸卦》中说:“初六:咸其拇。”孔颖达解释说:“拇是足大指也,体之最末……今初六所感浅末,则譬如拇指,指虽小动,未移其足,以喻人心初感,始有其志。”又如《庄子·骈拇》篇的第一句话就是:“骈拇枝指,出乎性哉!”“骈(pián)”是连接的意思,“骈拇”即指脚的大趾和第二趾连在了一起。“枝指”即六指。这句话的意思是:畸形的脚趾和畸形的六指是天生的。

拇指竟然是脚的第一趾

《燕寝怡情》图册之一,清代佚名绘,清内府设色库绢本,藏美国波士顿美术馆。

这套图册描绘了亲王贵族家居生活场景,这一幅是花园小饮图。男主人与妻妾围坐于花毡上,四周有湖石、栏杆,芍药盛开,风光明丽。人物皆着淡雅服饰,与环境相宜。案上设酒,略备菜肴,意在行乐。两个女眷正在“拇战”,玉指纤纤,行令正酣,另二人观战,连侍女也忍不住扭头关注。《红楼梦》里红香圃宝玉庆生,也是芍药栏边,大家行令划拳,叮叮当当只听得腕上镯子响,风光之活泼明媚更甚于此了。

从东汉时期开始,“拇指”的称谓从脚移到了手,但仍然不是指大拇指,而是指中指。手的中指和脚的大趾都称“将指”,《左传·宣公四年》有“子公之食指动”之语,孔颖达注中有这样的解说:“谓大指为将指者,将者,言其将领诸指也。足之用力,大指为多;手之取物,中指最长。故足以大指为将指,手以中指为将指。”因此,《说文解字》说:“拇,将指也。”当时,拇指即指手的中指。

“拇战”一词是划拳的雅称。今天很多地方喝酒划拳时禁止出中指,就像竖中指一样,这被认为是不礼貌的表示,但其实正如“拇指”本来指手的中指,“拇战”出中指恰恰符合“拇指”的本义。

至于从什么时候起“拇指”演变为手的大指的称谓,早已无法考证了;而“拇指”专指大指之后,“将指”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中指的称谓。

手的第四指称“无名指”。《孟子·告子上》篇中讲过这个手指的故事:“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假如有个人的无名指伸不直,虽然不痛苦,也不妨碍工作,但如果有人能够把它治好让它伸直,那就是到秦国、楚国去他也不嫌远,那是因为这根指头不如别人。手指不如别人还知道嫌恶,心性不如别人却不知道嫌恶,这就叫不知道轻重。

东汉学者赵岐注解说:“无名之指,手之第四指也,盖以其余指皆有名。无名指者,非手之用指也。”因为没有用处就将它命名为“无名指”,古人可真够势利的!

手的第五指称“小指”,又称“季指”,“季”是伯、仲、叔、季排行的最后一位,故有此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