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堂大笑出自一项有趣的制度

时间:2024-06-28 00:53:08

许多人同时发声叫“哄”。“哄堂”出自唐代御史台一项有趣的制度。

唐人赵璘所著《因话录》载:御史台是监察机构,共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一曰台院,其僚曰侍御史,众呼为‘端公’……知杂事,谓之‘杂端’。”“端”是正直之意,资历最深的一人处理台内杂事,称“杂端”,权力最大。“二曰殿院,其僚曰殿中侍御史,众呼为‘侍御’。”“三曰察院,其僚曰监察御史,众呼亦曰‘侍御’。”

“每公堂食会,杂事不至,则无所检辖,惟相揖而已。杂事至,则尽用宪府之礼,杂端在南揖,主簿在北揖,两院则分坐,虽举匕箸,皆绝谈笑。”

每次御史台会食,杂端在与不在,有两种不同的礼仪。“检辖”表示拘束,杂端不在,就不用拘束,互相拱手作揖而已;杂端若在,则必须按照御史台的礼仪,杂端在南揖,主官的属官主簿在北揖,殿院、察院的同僚们分坐,不准谈笑。

“食毕,则主簿持黄卷揖曰:‘请举事。’于是台院白杂端曰:‘举事。’则举曰:‘某姓侍御有某过,请准条。’主簿书之。”吃完饭后,开始讨论公事,谁谁谁犯了什么错,由主簿记录下来。

“若杂端失笑,则三院皆笑,谓之‘烘堂’,悉免罚矣。”如果杂端因某事失笑,那么三院必须一起笑,这种情况下都免于处罚。“烘”通“哄”,“哄堂”即指满堂皆笑。

欧阳修《归田录》一书讲了一个很好玩的故事:“故老能言五代时事者云:冯相道、和相凝同在中书,一日,和问冯曰:‘公靴新买,其直几何?’冯举左足示和曰:‘九百。’和性褊急,遽回顾小吏云:‘吾靴何得用一千八百?’因诟责久之。冯徐举其右足曰:‘此亦九百。’于是烘堂大笑。时谓宰相如此,何以镇服百僚。”

欧阳修还记载了他和梅圣俞、范景仁等六人诗酒唱和的场景:“余六人者,欢然相得,群居终日,长篇险韵,众制交作,笔吏疲于写录,僮史奔走往来,间以滑稽嘲谑,形于风刺,更相酬酢,往往烘堂绝倒,自谓一时盛事,前此未之有也。”

从此之后,“哄堂大笑”就作为一个成语流传了下来。

哄堂大笑出自一项有趣的制度

《甲申十同年图》局部,明代佚名绘,绢本设色,藏北京故宫博物院。

《甲申十同年图》描绘了明朝弘治年间的十位朝廷重臣群像,作于弘治十六年(1503)。十人均为英宗天顺八年(1464)甲申科进士,有同年之谊,图绘于近四十年之后,此时个个身居要职。

图中左起为:户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李东阳,兵部尚书刘大夏,户部右侍郎陈清,都察院左都御史戴珊,工部右侍郎张达。各人均头戴乌纱,身着官服,面容肃穆,不苟言笑。画面中各大臣的相貌皆为画工当面写生。其中都察院御史戴珊时年六十七,着朱红官服,袖手端肩,正襟危坐。想象一下这些重臣“哄堂大笑”的场面,也是很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