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由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1909—2005)提出,最早出现于他的著作《管理实践》。根据德鲁克的说法,管理人员不能只顾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最终忘了自己的主要目标,这样就容易陷入所谓的“活动陷阱”。
目标管理是使经理的工作变被动为主动的一个很好的手段,由控制下属转为与下属共同设定客观标准和目标,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来完成这一目标。实施目标管理不但有利于员工更加明确高效地工作,更有利于为未来的绩效考核制定目标和考核标准,使考核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更能保证考核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毕竟,没有目标与标准是无法考核员工的。
制定目标看似简单,每个人都有过制定目标的经历,但是如果上升到技术的层面,经理必须学习并掌握SMART原则。
第一,目标必须是具体的,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第二,目标必须是可以衡量的,是指绩效指标应该是明确的,而不是模糊的。应该有数量化或者行为化的数据,作为衡量是否达成目标的依据。明确的目标几乎是所有成功团队的共同特点。
第三,目标必须是可以达到的,目标设置要让员工参与,上下左右充分沟通,使拟定的工作目标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以实现,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并使工作目标在组织及个人双方均达成共识。
第四,目标必须和其他目标具有相关性,工作目标的设定,要和岗位职责相关联,不要跑题。
第五,目标必须具有明确的截止期限,要给目标设定一个大家都同意的、合理的完成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