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阿特丽斯·戈洛姆(Beatrice A.Golomb):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医学教授。
“心因性疾病”其实很普遍,比如轻微的打嗝就属于心因性疾病。曾有一篇报道:某31岁患有癫痫病的反应迟钝的男性患者,因其顽固性打嗝而引发“黑便”,医学界称其为“柏油样便”,是由于肠胃出血引起的。当出于治疗的目的将鼻胃管从他的鼻子插入时,患者就停止了打嗝。这种虐待的治疗手段治好了打嗝,由此可以看出这种病的成因是心因性的。此后,每次这个可怜的患者开始打嗝的时候,医务人员就会用鼻胃管吓唬患者(其实这跟管子从来没有使用过),并用鼻胃管刺激患者的喉咙后部,以此来制止打嗝。经过了几个月的对鼻咽折磨后,患者的打嗝和黑便就被治好了,也证明了这种“虐待”式的治疗方法是有效的。
打嗝不会导致黑便,对于鼻咽惩罚性的刺激也不能治疗打嗝。很明显是肠胃问题引发了黑便,又因为胃肠道区域内遍布交感神经,所以又引起了胃气上逆导致打嗝。胃肠道疾病是引发顽固性打嗝的主要原因,而对鼻咽的刺激是报道过的治疗打嗝最有效的方法,并且这种方法对由麻醉诱发打嗝的无意识患者也同样有效(患者意识不到这种治疗)。许多治疗打嗝的方法,都是对刺激交感神经进行刺激,以打断打嗝的反射。
这是一个在有缺陷的情况下也不会失效的一种现象。其他的“心因性”打嗝记录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坚实的基础之上的吗?女性的打嗝症状是“心因性”的,可能是由其感情上的重大事件造成的。比如她曾经在幼年时期遭到虐待,这就可能是她患病的一个诱因(而打嗝是最明显的后果)。重大的情感经历与病史之间一定是存在某种因果关系的。比如,滑倒可以归咎于发生的情感事件;一个人对子宫癌一直以来都有接近病态的恐惧,这种恐惧非常严重,结果“导致”了子宫出血,最终引发了子宫癌。(她对子宫癌的恐惧可能是合理的,但却并不是患病的原因,但确实也是后来才诊断出来的子宫癌引发了子宫出血。)
在其他情况下,比如入睡以后,心理防御机制暂时放松下来,打嗝也会停止。除了讨厌的反例,在阅读相关文献的时候也会发现一些铁证。例如,有一个男孩打嗝会经常复发,最初就是通过睡觉来解决的,不过后来就不管用了。最后他被诊断为髓质脑肿瘤(髓质对打嗝反射起抑制作用;自然髓质的损伤也会破坏这种抑制作用)。在医院的病房里流行性打嗝显然属于群体心因性疾病。打嗝应该是很私密的行为,但是因为精神传染非常敏感,所以有很强的穿透性。那么,如果朋友、家人患有持续性打嗝,或是所处的医院中有许多持续性打嗝的人,要如何才能避免被传染呢?会不会有另外一种解释?传染实际究竟是怎样发生的?链球菌呃逆(医学上称打嗝为“呃逆”)在过去曾造成流行性打嗝,而且会传染给兔子,导致兔子打嗝。对于这一问题至今还没有找到答案。
回顾一下以往的一些著作或者研究性论文,对于心因性打嗝并没有一些积极的证据证明其起因是心因性的。更糟糕的是,心因性疾病的基础本身也只是假设而已。而且对于发生这种现象机制也没有相关的描述,也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种机制是可行的需求。甚至对于“心因性”究竟是什么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解释,这个名词的出现只是为了方便讲解员讲解而已。
我并不是不相信身体上的疾病可能会由心理原因产生。一些“替代医学”提出了一些方法对病因进行区分,并提出了一些可实验的假设来对这类疾病进行治疗,这都超越了“主流”医学采用的做法。
很多以心因性命名的疾病都已在证据面前投降。在发现溃疡应归咎于幽门螺杆菌与非甾体类抗炎药之前,医学界一致认为溃疡是心因性的。而在1987年,芬兰研究员马蒂·约凯马(Matti Joukamaa)对于“下背痛”有一种比较正确的解释:“对于下背痛病因、发展史以及治疗方法我们知道得很少。所以就出现了‘下腰痛是心因性’的说法。”但当他在修订版中又宣称,医学上很容把背痛归咎于神经性症状以及虚弱的自我,并且认为转换性癔症和精神病是背部疼痛的主要原因时,他之前的预见就被破坏了(也可能是因为在同侪审查中他的预见被否定了)。在此值得一提的是,人机工程学的出现是如何帮助工作中的我们克服虚弱的自我的呢?
最新研究发现,“躯体化障碍”也是心因性疾病,这一结论最先出现在《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这对于心因性疾病有指导作用。这种分类既没有必要条件又缺乏依据,会有这种倾向是因为,有时候我们找不到疾病的病因,从而无法对症下药,就将其归因为心理问题。现在医生应该跳过那些啰唆的借口,开始寻找疾病的真正成因,而且如果找到了,他仍然可以保有作为医生的尊严。只有将“治愈”作为前提条件,病人才会对于自己的症状不发表多余的意见。这对于医生和卫生保健系统都是有利的。永远不要对病人心怀芥蒂。
皇帝从来就没有过衣服——我们从来就没有正视真相。心因性的定义从逻辑上来看也是空泛的,这种定义并不准确,也无法被有效地证明,这一说法可谓漏洞百出。并且这种说法阻碍了对于疾病的研究,也破坏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实际上医生已经放弃了病人,并将病因归咎于病人的痛苦,同时也给病人增加了心理上的疾病。所以将疾病归因于“心因性”反而增加了病人的痛苦,而且这种做法与“不对病人造成任何伤害”的承诺也背道而驰,所谓的医疗服务应该是无伤害性的医疗方式。
心因性的定义一直以来都假定,任何情况都有一种标准的现象。然而对于心因性却没有任何要求的标准,一直以来都是一些猜测和建议。谁会相信这些呢?难道会是那些患有心因性疾病的人吗?这其实都是医生的空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