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可以让幸福最大化

时间:2024-06-27 13:59:06

保罗·布卢姆(Paul Bloom):耶鲁大学心理学和认知科学教授,著有《善恶之源》(Just Babies:The Origins of Good and Evil)。

科学可以让幸福最大化

关于什么使人感到快乐,心理学家有了惊人的发现。而这些发现中有一些与我们的常识冲突。例如,当我们的消极经历再次出现时,实际情况其实是比我们想象中要好的,哈佛大学心理学家丹尼尔·吉尔伯特(Daniel Gilbert)曾提出“心理免疫系统”,而我们一直对此视若无睹。还有一些发现会与长辈所说的相符,比如快乐来自与朋友的相处,而痛苦源自孤独,就像唐老鸭的生活其实比史高治更好一样。

一些前沿研究者认为,随着研究工作的开展,我们会集中于寻找“如何最大化幸福”的科学方法,但这是错误的。即使假设幸福有一个完全客观的定义(撇开幸福生活和美好生活之间的区别不谈),在某种程度上,如何最大限度地追求幸福生活并不属于科学领域。

要了解其原因,就要考虑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我们怎样定义最幸福的社会?正如英国哲学家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和其他人曾指出的那样:“即使你可以精确地测量每个人的幸福,还有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需要回答——我们应该选择幸福指数最高的社会吗?如果应该的话,那么过着悲惨生活的一万亿人(他们并没有悲惨到宁愿死去)会比幸福到极致的十亿人‘更快乐’。”

这样说好像不对,我们并没有计算平均值。如果追求平均值的话,那么在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都极其幸福,而另外少数人都生活得无比痛苦,这样的社会比“每个人的生活仅仅还不错而已”的社会更幸福?这样说好像也不对。那么,再来考虑一下这两个社会的差别:a社会,每个人的幸福指数都是一样的;b社会,每个人的幸福指数虽然不平均,但是总体的幸福指数和总的平均值都是大于a社会的。那么a社会和b社会哪一个更幸福呢?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如果将其与现实世界联系起来,这就不是靠科学可以解决的问题了,因为科学无法提供计算整体幸福水平的方法。

重要的是,正如帕菲特所指出的,同样的问题对于社会中的个体来说,也是存在的。你该如何在一生中平衡分配自己所拥有的幸福呢?对于“一生都过得有点幸福”和“一生中幸福和痛苦完全二分”这两种生活,哪种更幸福呢?同样,这也不是靠经验就可以回答的。

这就涉及一些道德问题。我们经常会面临这样的情况,必须选择是否要为他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大多数人都会为亲人和朋友做出这样的牺牲,当然也会有人为陌生人牺牲。从这方面来看,它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不是一个享乐主义的问题。一个彻底的享乐主义者只有在确定会增加自己幸福指数的时候才会帮助别人,这样的权衡方法适用于只有一次生命的个体。现在想想你的幸福,并问问自己,如果不考虑其他人,只是为了自己的将来,你会放弃多少幸福?

生活中充满了这样的选择。当我们沉溺于一时的享乐(食用高脂肪食物、进行不安全的性行为、放纵地生活),就是在牺牲自己未来的幸福。当我们为了未来而牺牲现在的幸福时(运动、吃无味但健康的食物、为未来做好计划),我们就变成了利他主义者,为了未来的幸福而牺牲了现在。出人意料的是,即使最自私的享乐主义者都不得不与这种道德问题作斗争。看起来幸福是一个科学问题,但它很快就变成了“做正确的事”这种明显与科学无关的问题。

注:本文作者保罗·布卢姆的《善恶之源》已由湛庐文化策划,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