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斯珀伯(Dan Sperber):匈牙利布达佩斯中欧大学社会学家、认知学家,合著有《意义与关联》(Meaning and Relevance)。
什么是意义?有多种理论可以解释。但我认为,如果我们认真地讨论一下,为什么首先需要一个关于意义的理论,那么就会发现,若大多数理论都已过时,且剩下的并未得到认同,这也不会影响到我们对于意义的理解。
“意义”通常用于指语言表达项(例如单词和句子)的意思,说话者想表达的意思,而这二者截然不同。当你开始学说一门语言时就知道,认识一个单词即知道它所表达的一种或是多种意思(如果意义不明确)。同时你也学会了在句法基础上构建句子意思。单词的意思和句法对于句意的作用是两个相对稳定的语言特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改变,不同方言之间也不尽相同。另一方面,说话者想表达的意思作为个人意向的一部分,可通过交流影响他人的信仰或态度。
为什么可以用(至少看起来如此)“意义”这个词来表示两个截然不同的语言现象、语言普遍的稳定特征和社交互动的一个方面?因为有一个简单而强大的教条,用于解释说话者如何向他的观众传达自己的意思。我们知道,他可以将语言意义和说话者意义相匹配从而进行造句,那么听者就只需要“解码”了。
可惜的是对于怎么用语言意义表达说话者意义的解释,虽然简单又有力,却不是真实的。所有学习语言的学生都知道这一点,关键在于,它到底与事实相去多远呢?
我们拿普通的一句话“他走了”作为例子。作为一个会讲英语的人,你肯定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并且在说话或是理解时用到这一知识。然而,你并不一定知道说话者在特定场合下想表达的意思。他可能想说苏珊·琼斯(Susan Jones)回家了,或是某天一只猫离家出走没再回来,又或者“玛丽女王二世号”邮轮驶出了海港。他的意思也可能是邻居最后真的去了警局,或者讽刺和他说话的人,傻傻地以为邻居之前扬言要去报警是真的。又或者,他在隐晦地指出南希·史密斯(Nancy Smith)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完全走神了,诸如此类。以上的一些意思并未全部体现在句子中,有些甚至毫不相干。这样的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他走了”这句话中,而是存在于大部分的英语句子,也可以说是全部的英语句子。虽然语言学家和哲学家都意识到语言意义和说话者意义一般不匹配,但他们绝大多数把这当成有限关联性的复杂化表现,可以通过理想化方式消除,或是留给语言学的一个边缘分支——语用学,进行研究。
前文提到的教条带有如下注释:基本的“编码-解码”机制使得交流成为可能,但十分复杂烦琐,使用时要注意明确全部信息。幸运的是还有一条捷径可走,你可以依靠观众自己来推测你的意思,而非解释至少一部分意思(如果你使用了一个新颖的比喻,可能要解释全部意思),从而避免因完全显性所带来的冗赘。
这个教条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我们从未使用过所谓的基本机制。因为你不会将自己想表达的意思全部进行编码,通常情况是,你根本不会去编码。第二,我们可以轻松推敲说话者未经编码的话语,那么为什么一开始我们还需要所谓的并不实用的“编码-解码”机制呢?
试想一下有这样一个部落,那里的人们想要走出山谷去往海洋,他们总是会沿着前人走过的路,穿过低山口。然而,据部落的圣人说,这只是一条捷径,真正的路线(没有这条路线对比当然也不会有捷径)应该是一条直接通往山顶然后抵达海洋的雄伟道路。没有人看见过那条路,更别说走过了,但是讲得多了,每个人自然都能想象出这样一条路,并且惊叹于圣人的智慧。语言学和哲学领域就出现了许多这样的圣人。
通常,语义学家都是从我前面所批判的教条开始研究的,他们认真详尽地分析了与我们的意识想法相匹配的语言意义。但语言意义真是如此吗?只有一小部分研究人员认为,语言意义可能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意象。它们不同于信仰和意图,也许和句法特征一样难以接近人们原始的意识。而另一方面,它们是无意识推论的最佳输入物,有助于理解。
对于语用学家和心理语言学家,他们应该承认,我们所表达的意思也许和“思维语言”下写在脑海中的单个句子不同,而是在我们的认知环境下,清晰与模糊的不断交替。
认为语言意义和说话者意义相匹配的旧教条,并不能缩小或消除二者间明显的差距,而这一差距可以由特定人类的剧烈认知活动来填补。
让我们把旧教条抛之脑后,寻找更好的意义研究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