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埃弗里特(Daniel L.Everett):语言学研究员,美国本特利大学人文科学院院长,著有《语言:文化工具》(Language:The Cultural Tool)。
具体的先天信息会影响人类行为,这个观点早已过时。在令人感兴趣的科学问题中,都没有涉及“本能”与“天性”。
这种观点是有其道理的。首先,个体在发育的过程中,从配子阶段到成年期,每时每刻都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对所有的物种来说,新生儿都不是出生之后才开始从环境中学习的。早在双亲交配之前,其细胞就已经完全暴露在环境中了。这个环境的决定因素有双亲的行为和外部环境,等等。环境对于发育的影响有很多种,然而由于缺少相关研究和测试,目前我们还无法将环境的影响与天性(或本能)区分开来。
另外,“本能”“天性”这样的说法之所以值得怀疑,还因为很大程度上我们以为是本能的特性,随着环境的剧变,也会发生很大变化。甚至有些环境因素我们从没发觉其与本能的关联性。例如,2004年一个科学家小组利用老鼠进行地球轨道上的低重力实验,发现了自动扶正规律(就是老鼠会调整到四脚着地),很多人认为这种现象是出于本能的行为,但在低重力环境中,就不再起作用了。但是老鼠并不是完全不能进行自动扶正。它们“发明”了一种在失重中有效的新策略,表现出的行为可塑性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无论如何,从科学思想中废除本能和天性的最主要原因,是有详细情况表明这两者其实是没有作用的。以下是一些“天性”可能的定义,它们引自伦敦国王学院哲学家马泰奥·马梅利(Matteo Mameli)的著作:
◎凡非习得者,即为天性;
◎凡与生俱来者,即为天性;
◎凡于生命之特定阶段恒常出现者,即为天性;
◎凡由基因决定者,即为天性;
◎凡受基因影响者,即为天性;
◎凡由基因编码者,即为天性;
◎凡不受环境信息影响者,即为天性;
◎凡非环境引发者,即为天性;
◎凡非操控环境所能产生者,即为天性;
◎凡可产生替代功能之环境操控为反常者,即为天性;
◎凡可产生替代功能的环境操控数据显示异常者,即为天性;
◎凡可产生替代功能的环境操控违反进化常理者,即为天性;
◎凡可遗传者,即为天性;
◎凡非学得者,即为天性;
◎凡出自原始心理,源于自然发展者,即为天性;
◎凡可生成适应性特征者,即为天性;
◎凡环境所引导者,亦即不受一定程度之环境变化者,即为天性;
◎凡物种之特性,即为天性;
◎凡出现于功能前期者,即为天性。
等等。
这些定义都不完善。
但即使有“本能”或“天性”的可靠定义,我们仍不能使用这些说法。因为如果不能从进化的角度解释其如何实现,我们就不能把某些特征归因于人类基因型。并且这个解释还需要给出,该特征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中被选择的。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知道各先祖变种的范围和特点,以及各变种的存活和繁殖情况。要弄清楚某些特征是如何被选择的,我们需要知道这种选择发生的生态环境如何,比如可以解释某种天性为何存在于特定的生物环境、社会环境或者无生命环境中的生态学因素。然后,我们需要知道这些特征是怎样遗传给后代的。父辈和后代表现型之间确定存在关联,而非仅仅因为巧合。我们还需要知道在发生选择的时期,其种群结构是怎样的。所有的进化生物学家都知道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包括种群结构、基因流动以及使该特征传播的环境。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无所知,而且无从知晓。其中的某些问题我们永远都搞不清答案。因此,“本能”和“天性”这两个术语可以说是毫无用途。废除它们,我们才能开始做真正有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