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查·本科勒(Yochai Benkler):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哈佛大学伯克曼互联网与社会中心主任,著有《网络的财富》(The Wealth of Networks)、《企鹅与怪兽》。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知道“互联网”指什么,“思维方式”又指什么。如果“思维方式”指的是“当你进行某种操作时大脑的工作方式”,那么我暂时准备回答:“没有改变。”我只是目前会这么回答,因为我还不能确定这是对的。
不过,我会尝试以另一种方式来回答这个问题:“互联网是否改变了你产生和变革信念的方式?”其中,信念可以关乎世界状态,比如全球大气层正因人为作用而变暖,或某种社会主张,比如蓝衬衣与黑裤子能否搭配?在非洲,每年都有数百万人死于可预防性疾病,制药公司本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药品价格降至他们可承担的范围,那么实施药品专利导致价位过高、难以普及是否道德?
这就将我们引向了开始的问题:“互联网”指的是什么?我认为“互联网”至少意味着一种社会文化条件,在其中我们可以更轻易、更紧密地与其他人建立联系,与更多社会组织建立联系,还可以与更多文化产品和知识产品建立联系。我现在常将不成熟的想法、半成品写下来,通过邮件与朋友讨论。这种形式的交往比与和我一起喝咖啡的朋友交往更密切。我还可以与交情甚深但地理距离较远的朋友以这种方式交流。社会距离也因此更近了。比起过去打电话的方式,向一个组织、机构,或社会地位相近的陌生人发邮件显得轻松一些,也不显得那么唐突。
最根本的改变在于一种新的认知,即地理意义上、社会意义上或组织意义上相去甚远的某人或许会与你有类似的看法。从维基百科到博客,互联网记录着我们的大部分交流。我们生存于这样的环境中,与他人就自己思考的问题所进行的交流也可供大家分享,其可读性比过去大大增强了。
“我思考的方式”让我想起了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关于互联网我只能想到信息搜索和记忆增强这两种功能。但是,如果我们将思维理解为一种更具有对话性、更为辩证的过程,即如果“我想”指的是“我参与着思想交流”,那么互联网大概确实对我的思维方式有一点改变。不,这不是说“每个人都与他人相互联系”、我们都不断地进行着无意义的交流,而是意味着我们可以在不断延展的社会、地理、组织圈里与别人交流,接受他人之间交流的信息,并从中获取经验和知识。
被赋予了这些新的能力后,思维既需要一种新形式的开放性,也需要一种新形式的怀疑能力。思维应具有开放性,因为人们逐渐发现,当前知识和见解的蕴藏分布之处比我们在历史上所知的更多。一名16岁的挪威小孩可能会想出办法破坏DVD影碟的加密系统;明尼苏达州醉心于政治、常常浏览科斯博客的普通操作员和皮鞋推销员,可能比CNN或《纽约时报》的专家对明尼苏达州参议院选举的时事有更深的了解。
但是,我们都知道,网上也有很多无意义的信息。所以,开放思维的同时,我们还要培养适当的怀疑能力,应该对体制热捧的专家和体制外的人保留一定程度的怀疑。认知的形成和改变是一种开放而具有怀疑精神的交流过程:寻找交流者、形成初步认知、加深认知,不断更新认知。我们无法追求彻底的权威,只能达到一定程度的临时自信。我们需要承袭科学家、记者、媒体批评家们在生活、学习和认知过程中的必要作用。不过,也许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习惯,也许这与互联网毫不相关。
注:本文作者尤查·本科勒的《企鹅与怪兽》已由湛庐文化策划,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