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文·库沃茨(Steven R.Quartz):神经科学家,加州理工学院哲学副教授,合著有《说谎者,爱人和英雄》(Liars, Lovers, and Heroes)。
我不知道互联网是否改变了我的思维方式,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思维方式是怎样的。就此而言,我认为我们也并不清楚别人的思维方式是怎样的。很有可能,我们目前得到的最好理论在将来也可能被扔进垃圾桶,那么它对于现在就不仅是错误的,而且具有误导性。例如,想一想我们一直想要把人类思维概括为几种不同的发展倾向。长久以来我们都是这么做的,柏拉图把思维分为三部分,弗洛伊德也如此。今天,很多心理学家将思维分为两部分(据柏拉图观察,一个人至少需要两部分思维才能进行精神碰撞,比如理性部分和感性部分)。这些双重系统的理论将自动、无意识的本能过程与更慢一些的、有意识的认知过程分离开来。这种想法很吸引人,但反例很多。有意识的反思性认知一直是复杂决策活动的标准规范,是决策理论和微观经济学的主体。然而,最近的研究表明,无意识的思维过程可能实际上更利于解决复杂问题。
鉴于我们对标准的有意识决策的效果理解有误,我们过度关注它大概导致了很多错误决策。随着人们的注意力越来越多地转向这些无意识的自动思维过程,似乎它们很难再被限制于双重系统理论中了。理论神经科学提供了另一种模式,即三重独立系统——巴甫洛夫系统、习惯系统和目的性系统,每种系统都能对行为起到控制作用。据此,这种模式提供了一种对人类决策更好的理解方式。习惯系统可以带我们每天去喝星巴克(即使我们不再喜欢星巴克咖啡了),巴甫洛夫系统可以在我们到星巴克后让我们选择一种糕点,尽管我们目前在节食。但是这一模式也仍然严重地低估了构成思维所需的体系数量。如果有一系列的系统构成思维,那么系统数量是更接近于4,还是更接近于400呢?我认为我们目前回答这一问题时,尚缺乏足够的依据。
再想一想我们把思维看作一种逻辑系统的倾向。认知科学的标准模型是:将思维看作包含心理图像以及加工这些心理图像的规范(一种思维的语言)过程。这些规范通常会被看作一种逻辑,它使推理得以顺利进行,使思维变得系统化(即理性化)。
尽管我们对逻辑的研究已超过半个世纪的时间(自从构建出非单调逻辑的完整研究领域以来),但我们仍然连这种逻辑最基本的概要都不知道。纵然我们对其形式有了更多的了解,它仍不适用于多数思维过程。也就是说,多数的思维过程看起来并不符合认知科学中的标准模型对思维的认识。相反,很多思维,即所有目前被分类为自动、无意识的思维,似乎都遵循着平行、联合的准则。这些思维活动包括了大部分视觉、记忆、学习、解决问题和决策活动。在这里,神经网络研究、理论神经科学和现代机械学提供了有关这些活动的早期提示性研究,但仍处于初级阶段。非建议性思维形式背后的复杂运作机制仍然是一个谜。
我们对思维背后的大脑活动也知之甚少。我们不理解单独的神经元是如何传递信号的,也不知道它是运用什么“代码”来对信息进行编码并将其发散到其他神经元的。我们还缺乏理论工具来理解数十亿细胞如何互动来产生复杂思维。这些互动是如何创造我们的内在情感生活,又如何使现象学兴盛起来的,这些仍然是深层次的谜题,一如几个世纪以前那样。
最终,我们还有一个难解的认识论方面的问题:为了知道互联网是否在改变我的思维方式,我对自己思维方式的内省必须是可靠的。然而,有太多心理学和脑成像实验让我对自己的内省产生了怀疑。笛卡尔学说认为,我们的思维是可内省的;但与之相反,无数的偏见可能会破坏自我认识的可能性,使我们的思维像对待他人一样难以参透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