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贝卡·戈尔茨坦(Rebecca Goldstein):
哲学家、小说家,著有《上帝存在的36个理由》。
我一个人在家工作,突然听见敲门声,然后脚步声渐渐近了。我慌乱了吗?这完全取决于我对这些声音的解释,我的注意力会迅速被调动起来并高速运转以形成解释。是我的丈夫回家了,还是钟点工到了?坏人破门而入,还是我们这老旧房子发出的噪音,又或是不可思议的神迹降临呢?除了最后一种可能性,我们都可以通过补充细节将这些可能性都变成对这些声音的最佳解释。
为什么不是最后一种解释?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是关注这类问题的第一人,他说过:“事实不能用比事实本身更诡异的假设来解释,在众多的假设中,最平淡无奇的一种将会被采纳。”
“最佳解释推论”(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虽然广受推崇,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已经领悟到了真谛。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家吉尔伯特·哈曼(Gilbert Harman)提出了这一概念,它可以作为皮尔士“不明推论”(abduction)的代替品。哪怕它仅仅能迫使人们思考什么是一个好的解释,也应该为每个人所掌握。所谓“最佳”,已经在一切选项中做出评判,公然成了标准。不同的解释之间存在差异,客观来说某些解释显然更好。“最佳解释”同样揭示了另一个重要事实:“最佳”意味着从众多选择中脱颖而出。各种各样的现象造就了多元化的解释(事实上是无穷无尽的可能解释),但是其中大多数的解释都能通过皮尔士的筛选方法去掉。我们在剩下的选项中做决定,选择的标准就是:越简单越好,与已有信念一致,没有什么特别设定,能解释绝大多数现象,甚至是最可爱的那个。
但是,有时候这些标准也会相互冲突。所谓最佳解释推论,并非死板的逻辑演绎或归纳,由观察到的样本推论那些未观察到的总体,而是超越了演绎和归纳的思维。
“最佳解释”归纳拓展了科学本体论,让我们能够由可见世界探索未知,能从亚原子颗粒(也可能是弦)了解暗物质和宇宙的隐秘力量。“最佳解释推论”能让我们从行为中了解他人。我看到别人的手一靠近火就迅速抽回,而且会马上热泪盈眶并开始飙脏话,就明白了手被烫的感觉。也正是“最佳解释推论”让我理解了权威者的言论,我将他们的言论解释为他们拥有这样的信念,当然有时候这并不是最好的解释。基于“最佳解释推论”,我相信我对自我之外世界的认识是基于我对世界的直接体验。如果没有物质身体,什么能够解释上述这些问题的意义呢?“最佳解释推论”足以抵御那些令人颓废的怀疑主义。
很多科学家就“最佳解释”的评判标准进行了激烈争论,也有一些观点认为:相对于宗教的解释,我们更迷信科学的解释。而充满理性色彩的“最佳解释推论”概念,会引发更加激烈的争论,因为它要求在众多评判标准中决出优劣,正如本文开头皮尔士的推论——那些诡异的假设往往都不是最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