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来说一个容易引起人们误会的现象,看看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谈论:要想使一个静止的物体运动起来,必须先“克服”它的“惯性”。但是,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对于任何物体来说,它从来不会抗拒作用在它上面的力。那么,这里说的“克服”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克服惯性”的意思应该是这样的:对于任何物体来说,要想使它得到一个初速度,必须给它足够的时间。对于任何力来说,不管这个力有多大,都不可能使物体立刻达到我们需要的速度,即便这个物体的质量非常小,也不可能。在后面的内容中,我们会学到Ft=mv这个公式,并得出以上结论。一些读者可能对这个公式并不陌生。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时间t=0,那必然有mv=0,而物体的质量m不可能为0,所以只能是速度V=0。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给力产生作用的时间,那么这个物体就永远不可能得到任何速度,更不用说产生运动了。如果物体的质量比较大,时间就会比较长。只有这样,才能使物体有比较显著的运动。我们会感觉物体似乎在抗拒力的作用,因为它没有马上运动起来。这就是我们产生错觉的原因。
在很多人的感觉中,物体在受到力的作用、进行运动之前,会“克服惯性”,或者说“克服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