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和知州都是中国古代官职名,均为地方行政长官。但这两个概念又存在一定的差异,二者在官衔和职能方面都是不同的。
“知府”一词最早产生于唐,当时建都之地称府,以府尹为行政长官。宋升大郡为府,以朝臣充各府长官,称以某官知某府事,简称知府。明以知府为正式官名,为府的行政长官,管辖所属州县。清沿明制不改。知府又尊称太守、府尊,亦称黄堂。
“知州”的产生是为了削夺节度使权力。宋太祖为了防止唐、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重演,规定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报和接受诏令,节度使不得干预除所驻州之外(所谓支郡)的政务。后来,逐步派遣京朝文官接替刺史管理州务,称“权知××州州军事”。“权”表示不是正式职务,只是代理;“知”就是管理的意思;州军事的“州”代表民政,“军”代表军政。简称知州。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
据《日知录》载:“宋叶适言,五代之患,专在藩镇。艺祖思靖天下,以为不削节度,则其祸不息。于是始置‘通判’,以监统刺史,而分其柄;命文臣权知州事,使名若不正、任若不久者,以轻其权……唐制,京郡乃称府。至宋,则潜藩之地,皆升为府。宋初,太宗、真宗皆尝为开封府尹。后无继者,乃设‘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可见,宋以前实行的是秦汉以来的郡县制,并无“府”之说。
不过“州”是很早就有的,比如三国志中刘备曾为“益州牧”。那时候州比郡大,所以州牧就是一方诸侯,但没有“知州”的概念。唐初虽有“府”,但“府”的长官叫府尹,而非知府。准确讲,这两个官职都是宋以后才有的。一般来讲,知府比知州官衔要高,但也有和知州平级的;知州比知县管辖范围广,但也有和知县平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