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听说“午时三刻问斩”问斩,那么,古人为什么要选在“午时三刻”行刑呢?
这就要从古人的时辰划分说起。古人将一昼夜划分为十二个时辰,又划为一百刻(“刻”指的就是计时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昼夜滴完一桶,划分为一百刻)。
“午时”大约在今天的中午十一点至十三点之间。午时三刻则将近正午十二点,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当时的人看来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
古人认为,杀人毕竟是件“阴事”,就算被杀的人真的罪有应得,他的鬼魂也会前来纠缠,会对法官、监斩官、行刑刽子手不利,而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则可以压抑鬼魂。
这应该是“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另外,“午时三刻”的时候,人的精力最为萧索,处于“伏枕”的边缘,此刻处决犯人,犯人的痛苦相对会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