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格兰特一样,许多人也在探究恋爱究竟意味着什么。现今,人们在判断大众所感兴趣的内容时,常常以谷歌公司的网络搜索引擎作为工具。谷歌会以最普遍的搜索内容为根据,在用户键入完整的问题之前预测出他们想提的问题。举例来说,“我是不是……”这个问题就可以有许多种方法收尾,比如说“我是不是犯什么事儿了”,或者“我是不是共犯”。然而,人们往往对罪名和阴谋没有太大的兴趣,因为当键入“我是不是……”这几个字的时候,弹出的前5个搜索结果为:
1.我是不是恋爱了?
2.我是不是快生了?
3.我是不是爱上他了?
4.我是不是疯了?
5.“我是不是爱上他了”之小测试。
婚姻存在于世已有5000年,在其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你是否爱你的伴侣这一点其实并不重要,因为18世纪以前,婚姻从根本上来说仅仅是两个家庭之间所缔结的经济协议而已。斯蒂芬妮·孔茨是美国长青州立大学一位研究婚姻历史背景的人类学研究员,她解释道,在为儿女选择配偶的时候,孩子们是否相爱很少会成为双方父母关注的首要标准;他们更关注的是,女儿的出嫁能为他们换来多少牲口和土地。
若要看看爱情在当代文明中所占的至关重要的地位,我们不妨借鉴一下加州州立大学罗伯特·莱文及其同事与日本和印度的几所大学联合进行的研究。他们想探索一下,在不同的文化中,爱情是否在包括婚姻在内的重要承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此,他们向来自11个国家的实验对象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对象拥有你在理想伴侣身上所寻求的一切特质,但你并不爱他,那么你还会和他结为连理吗?”在来自巴基斯坦和印度的实验对象中,分别有49%和48%的人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但在美国的实验对象中仅有2.5%的人表示,如果对象拥有完美情人所应有的所有特质,那么他们可以抛弃爱情,与其成婚。
如果爱情是婚姻大计的关键因素,那么判断人们陷入爱河的标准又是什么呢?除了向谷歌寻求答案之外,寻求爱情真谛的单身人士有时还会咨询已订婚或已婚的朋友。“你怎么知道你找到了那个对的人呢?”然而,“直觉吧”这样的回答往往不能解开提问者心中的疑虑。这就好比你询问一位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烹饪出精美佳肴的大厨:“这道菜你是怎么做出来的?”大厨却蜻蜓点水地答道:“直觉吧。”单身人士所寻求的,是对这一过程更加详细的描述,他们想要探究如何才能把这些原料糅合在一起,创造出最终的成品。
然而,爱情是难以界定的。与其他的一些语言不同,英文中用来指代爱情的只有“love”这一个词。不久前,埃伦·贝尔伊德对一项有关爱情含义的研究做了评论,她认为,爱情的概念涉及许多不同的情境、感情以及对象。这些混淆因素使得我们难以准确地界定感情,从而让我们难以挖掘到苦苦追寻的东西。朋友关系中的爱叫作同伴之爱,表示扶持的爱叫作同情,与性爱有关的爱叫作情爱,另外,爱的对象也可分为家庭、朋友、物体、性伴侣等类别。
表1–1
若要准确地界定出绝大多数人在长期的恋爱关系中所追寻的感情到底属于哪一种,我们不妨参考埃伦·贝尔伊德及其同事萨拉·迈耶斯进行的两次试验。在此之前的研究大多针对的是情感的类别,比如判定一段感情到底属于同情还是情爱,但贝尔伊德和迈耶斯想要研究人们能否区分出“爱”(loving)与“爱恋”(being in love)之间的不同。两个人论文的标题为《一字之差,情感亦不同》,从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文章的端倪了。在第一项实验中,两人挑选了一批本科生作为实验对象,这些人表示,他们是“爱”自己的朋友、宠物、兄弟或女朋友的。然而,几乎所有人都在提及自己的恋人时才用到“爱恋”这个词。毋庸赘言,称自己“爱恋”自己的兄弟或宠物,这样的说法也着实有一些别扭。
在第二项研究中,贝尔伊德与迈耶斯召集了一批新的实验对象,为他们提供了几十个词语(比如:信赖、亲密、激情等),并让他们从中选出自己所需的单词来定义爱情。在这几十个单词中,86%的实验对象只挑选了两个词作为爱恋的关键组成因素:喜爱与欲求。
这么说来,坠入爱河听起来并不困难,然而,把喜爱和欲求合二为一其实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条件。朋友关系可以只以同情或友情之中的一种情感作为基础,“一夜情”和“性伴侣”等肉体上的关系也可以只靠情爱存活,同理,绝大多数的恋爱关系都可以只靠单一的一种感情就能长久地持续下去。然而,对某人的爱恋却由多种复杂的感情混合而成,其中不仅包括与喜爱相关的感情(友情或同情),还包括与欲望有关的感情(情爱或激情)。想想看,如果有人让你谈谈你对恋人的看法,你只能回答:“她挺好的,可我就是不喜欢和她待在一起……”“他人很棒,但我一跟他亲近就恶心……”那么这段感情岂不是很痛苦吗?因此,想要寻找爱恋的对象,这个人必须让我们产生对朋友、宠物、家人以及性伴侣都会产生的感情才行。
恋爱真不愧为感情的聚宝盆,它也让我们从中受益匪浅,但如生命中的绝大多数事物一样,好处越多,维持的代价也就越大。一对恋人一旦坠入爱河,那么其中一方或双方打算“更进一步”的一天终会到来,这一般是指用某种行动将恋爱关系夯实。恋爱关系往往会促成许多重大的决策,比如同居或结婚。如果一个人能在寻找对象、约会、恋爱,直到做出重大许诺的路上过五关斩六将,那么此人往往就到达了漫漫恋爱长路的终点,等待他们的是婚姻的殿堂。